现在人们对手机的依赖越来越重,联络、旅途、支付的记录都储存在手机,因此个人隐私被手机泄露的几率也逐渐变大。小李最近感到很烦恼,自从下载了“XX”APP后,自己总是时不时的收到贷款或者推销的骚扰电话,甚至在半夜被吵醒,小李怀疑是“XX”APP把自己的个人信息非法提供给其他人了,小李想要维权,却不知道自己是否可以维权,法律对泄露公民信息的信息处理者是否会有所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作者: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 田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