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答复”都说“气死人不偿命”,但真气死人或者把人气病了,是否要承担责任?
案例
小牛在“百灵环保网”法律咨询留言,其父70岁的牛舂生与57岁的刘二保是同村村民。某天,刘二保在旁观看其父牛舂生与众人打扑克,散场时刘二保意犹未尽,上前抢夺扑克牌,想阻止散场,让自己加入牌局。过程中,其父牛舂生与刘二保发生口角,并相互推搡。经人劝架,刘二保正欲离开,其父牛舂生却以弄伤自己为由再次与之发生争执。后双方回家,谁知其父牛舂生刚踏进家门口便晕倒在地,邻居见状立刻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但其父牛舂生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其父牛舂生符合“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及高血压性心脏病的基础上,情绪激动、剧烈运动、轻微外力等因素,诱发其冠心病急性发作致心力衰竭死亡”。准备向法院诉讼,要求刘二保按照40%的过错责任,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鉴定费。
以案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本案刘二保对于牛舂生的死亡是否存在过错?
牛舂生年事已高,并患有心脏疾病。刘二保对牛舂生的病情可能并不知晓,但刘二保作为具备一般智识经验的成年人,应当能够预见到争吵、推搡的行为,在相当程度上会增加牛舂生情绪激动、进而诱发其他疾病的客观可能性,也应知晓推搡行为会直接对对方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而事发过程中,刘二保未尽到一般人的审慎注意义务,两次与牛舂生发生争执,对牛舂生疾病发作死亡的结果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主观上具有过错。
2、刘二保的争吵、推搡行为与牛舂生的死亡之间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根据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牛舂生突发疾病死亡的诱因是“情绪激动、剧烈运动、轻微外力”,其在纠纷发生后极短时间内突发疾病死亡,可以确认刘二保争吵、推搡行为与牛舂生死亡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刘二保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3、刘二保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问题。
牛舂生明知自身疾病,却在双方发生争吵后再次与之推搡,其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亦有过错,可以减轻刘二保的过错责任。本案中牛舂生病发死亡既有情绪激动的诱因,也有自身疾病的影响,综合考量双方争执发生的过错程度、病发的原因力等因素,酌定以牛舂生自担90%责任、刘二保承担10%责任为宜。
笔者寄语
矛盾和误解在生活中很常见,如果一言不合就开骂,一语不服就动手,极易引起矛盾升级、酿成恶果。本案的一场牌局,让街坊邻里急了眼,口角之争最终引发命案,给双方带来了无妄之灾。
都说“气死人不偿命”,但真气死人或者把人气病了,法律上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所以切勿为了逞一时口舌之快而得一世伤心之悔!(作者:“百灵环保网”法律咨询编辑部 王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