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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民事诉讼管辖法院?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生活中,人们在遇到欠钱不还、离婚分产、遗产继承、合同违约等各类民事纠纷时,上法院起诉是其中一种解决方式。此时,上哪个法院起诉,即确定案件管辖法院,就成为首要问题。
 
  我国民事诉讼管辖的类型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在此说明,级别管辖决定我们要去哪一层级法院起诉,后三类管辖主要决定我们要去何地法院起诉。
 
  下面,小编尽可能从实用性出发,结合生活中的常见纠纷,说明确定管辖的一般步骤及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步,确定级别管辖
 
  我国法院分为四级,分别为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法院,不同级别法院受理的案件也有所不同。后三级法院所管辖的案件,其特点简单说就是“钱多事大、疑难复杂”,比如“一个亿的小目标”,而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均由基层法院管辖,所以我们平常遇到的大多数民事纠纷,应先去基层法院起诉。在确定法院级别后,进行第二步。
 
  第二步,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即法律规定某些诉讼标的特殊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分别为:
 
  (一)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不动产物权纠纷及四类特殊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以及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注意:死亡时住所地通常为户籍所在地,而并非死亡地。
 
  总之,若为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或上述纠纷,则直接适用专属管辖,反之,继续进行第三步。
 
  第三步,是否存在协议管辖
 
  对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前述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注意,只能约定第一审法院的管辖且必须以书面形式,口头协议无效。
 
  总之,如存在有效的协议管辖,则按协议约定。反之,则进行第四步。
 
  第四步,适用地域管辖
 
  即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分为特殊地域管辖和一般地域管辖。若不符合专属管辖或协议管辖,则适用地域管辖。先看是否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如下图:
 
  若不符合特殊地域管辖,则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原告就被告”原则,简单说就是原告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在有些例外情况下,原告也可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即被告就原告),如下图:
 
  以上就是民事诉讼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大致思路。我们在应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吉林”微信小程序网上申请立案过程中,选择管辖法院时也同样可参考该法。另外,大家也可通过法院诉讼服务热线、律师等专业人员咨询相关事项。
 
  希望能帮到大家。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条至第三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至第四十二条,均为管辖相关规定。(作者: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 徐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