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今年的5月19日是
第十二个“中国旅游日”
受疫情影响
许多旅行者无法如期踏上行程
宅在家的小伙伴们
本期就让我们一起来说说
“文明旅游那些事儿”吧
首先我们要明确,以下这些事在旅行中不可以做哦~
一、故意刻划、涂污名胜古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出售、交易野生动物制品等非法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涉野生动物及制品类犯罪是没有数量要求的。只要实施了猎捕、杀害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的行为,其中针对的动物是被列入保护名录的动物,无论是活体或者死体,不论数量多少,价值几何,都会构成犯罪。
三、扰乱航空器、车船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那么,文明出行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1、绿色出行
优先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乘自行车、步行等交通方式出行;旅行中尽量减少使用塑料袋、一次性纸杯、一次性筷子等物品。
2、健康出游
戴口罩,勤洗手,打喷嚏掩口鼻,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配合景区、酒店、旅行社等做好健康监测,发现身体异常及时向带团导游或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出游
出游中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进入地质灾害监测点,不参加超出自身健康状况允许的游玩项目,注意防火防汛防盗和人身安全,在海边游玩时不要前往危险水域。
4、讲究卫生
注意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就餐倡导公筷公勺。
法官提醒
外出游玩时,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文明旅游,安全出行,切不可逞强耍横,做出追悔莫及的冲动之举。让我们一起做文明旅行人,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吧!(作者: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 曲诗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