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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防治有新规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随着立春的到来,温度的升高,越来越多的广场舞团在广场和小区的各个角落出现了,老生常谈的扰民情况再次出现,我们身边的噪音除了广场舞巨大音响声,装修的电锯噪声,还有楼下门市的不休止的广告声……研究表明,噪音不仅会影响心理健康,也会增加患心脏病等疾病的风险。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这部法律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将同时废止。让大家伙操心的身边噪声问题,在这部法律里几乎都能找到答案。
 
  《噪声污染防治法》重新界定噪声污染内涵,针对有些产生噪声的领域没有噪声排放标准的情况,在“超标+扰民”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界定为噪声污染。对于广场舞音乐、室内装修等日常生活经常能遇到的噪音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法律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在邻里噪声方面,要求家庭及其成员应当培养形成减少噪声产生的良好习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和其他日常活动尽量避免产生噪声对周围人员造成干扰,互谅互让解决噪声纠纷,共同维护声环境质量。同时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针对广场舞等娱乐健身噪声,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明确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室内装修噪声也是邻里之间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法律规定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一些商业经营场所高音喇叭反复播放广告,给周边群众造成困扰。法律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此外,法律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业主通过制定管理规约或者其他形式,约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噪声污染防治要求,由业主共同遵守。
 
  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
 
  (三)未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三)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作者: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 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