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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收下警察蜀黍的反诈小贴士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朱善永)新的一年开始了,同学们又将迎来新的学期!开学本是高兴事,然而稍不注意就可能陷入“诈骗圈套”。根据往年开学季发案特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精心梳理校园群众常见的诈骗手段,帮助大家远离电信诈骗陷阱。
 
  “假老师”收学费诈骗
 
  学校班级群本是为了便于信息发布和家校联系,一些不法分子从中看到机会,利用管理漏洞潜入班级QQ、微信群。下载班主任的头像,复制修改备注名昵称,即可快速创建高仿账号,迷惑性极强。完成伪装后,不法分子潜水观察班主任的活动规律,寻找机会发布假的收费通知,催促家长及时通过银行转账缴费,骗取家长钱款。
 
  案例:市民高先生的儿子刚上高一,家长和老师们便建立了一个QQ群方便日常联系。近日,群消息提醒“庞老师”发来通知:“各位家长中午好,本学期学校通知收取学杂费、资料费共580元。请各位家长通过扫码的方式进行缴费,付款截图发群里备注学生姓名。”高先生立即按要求扫描二维码转账了580元。直到真班主任庞老师发现问题并在群内澄清,高先生和各位家长才发现被骗。
 
  校园贷诈骗
 
  非法“校园贷”是指一些非法机构通过“零利息”“超便捷”“零风险”等虚假宣传,诱骗在校学生向其借款,最终引诱借款学生跌入“套路贷”“高利贷”陷阱,“小贷”滚成“巨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成为了骗子的潜在目标,由于大学生群体并无固定收入,为短期内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向他人借贷。长此以往,容易造成透支消费和消费惯性,使学生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最终导致学生无力还款并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案例:“小谢”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一天,小谢在网上看到了校园贷的广告,由于家庭条件不好,生活费紧张,小谢动了心。于是,他下载了相关APP,进行了第一次贷款。尝到甜头的小谢一发不可收拾,开始了拆东墙补西墙的生活。一年多的时间,他一共借款60多次。而这期间,他已经还款21万元,却仍有5万元没有还完。
 
  冒充购物客服退款诈骗
 
  这种欺诈的主要形式是:骗子冒充卖家,通过电话,聊天工具等方式 (以电话为主)与刚刚完成网购的用户进行联系,谎称其刚刚购买的商品出现交易异常, 并在“指导”用户进行交易异常处理时,诱骗用户进入钓鱼网站并进行支付操作,最终骗取用户钱财。事实上,主流的电商网站都没有这种所谓的交易异常解决流程。还有冒充淘宝客服人员,声称加微信即返现金或送礼物,请大家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案例:某市反诈骗中心接到一名女事主报警,称当日10时许,接到自称是“邮政快递客服人员”电话,告知其的快递丢失了,可以帮其申请理赔,并说明了理赔的相关条件。对方提供一QQ号让其添加后按照对方说的操作办理退款手续,之后对方又以员工操作失误转错账为幌子,让其继续按照对方指示操作转账。最后,事主收到了自己银行卡扣款短信,其银行卡共被转走了15000元,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
 
  兼职招聘诈骗
 
  骗子以兼职招聘或校园代理的形式,骗取押金、保证金。进入大学,很多学生想要勤工俭学,而这个时候,不法分子会利用手机、互联网等传播虚假广告,骗取一定数额的押金和保证金等。钱财得手后,不法分子就会消失得一干二净,让你无处可寻。
 
  案例:小张是一名大二学生,寒假期间,他为了赚点零花钱,就在校园张贴页上加上了一个兼职招聘的QQ号。对方称工作轻松,日结300元,并将《职业介绍许可证》等资质发给了小张。小张深信不疑,但对方称必须先交纳2000元保证金,否则不能上岗,小张没有犹豫就将2000元转给了对方,得到的却是对方的拉黑。
 
  出售游戏账号诈骗
 
  诈骗分子在游戏中以低价售卖(或高价购买)装备或者游戏币为诱饵,让玩家登录一虚假游戏交易平台,一旦有玩家上当,骗子会在交易过程中以激活费、保证金等名义继续骗取玩家钱财。
 
  案例:近日,决定出售自己游戏账号的牛先生在某款游戏平台内发布了广告,没想到很快就有“买家”和他联系,要求加QQ详聊。牛先生根据“买家”提示以900元的价格在该平台上架了游戏账号。上架游戏账号后,对方称已付款,但是牛先生并没有从平台收到钱,牛先生与该网站“客服”沟通过程中,“客服”又以资金解冻、开通VIP等理由多次诱骗牛先生充值。在牛先生醒悟被骗时,他已陆续往“客服”提供的银行卡内充值了65000余元,同时“买家”和“客服”也已失去了联系。
 
  禁止非法买卖“两卡”和社交账号
 
  诈骗分子通过网站、QQ群、微信朋友圈等途径发布银行卡、手机卡、QQ号、微信号收购、租用类诈骗信息,谎称可以获得所谓“租金”“回收费”等,实施盗号,利用买到的账户向亲戚朋友借钱,或利用“两卡”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案例:今年5月,市民周某通过微信结交了一名好友,日常聊天中对方告诉他,卖一张银行卡及相关的U盾手机卡等,就可以获得约1000元的报酬。虽然周某当时并不确定对方买银行卡是否要实施诈骗,但他知道对方买了不少银行卡,是要从事违法活动的。这种情况下,他仍然将银行卡、手机卡等相关物品售卖给对方。结果对方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后使用这张银行卡转账,流水金额达百万元。虽没有直接实施犯罪,但周某因为提供诈骗工具,也逃脱不了法律制裁。
 
  新的学期,新的征程,同学们一定要擦亮眼睛,警惕各类骗局,不给骗子可乘之机,在此警方提示:
 
  1、警惕网上陌生人
 
  提醒学生和家长们警惕网络上主动加好友的陌生人,谨慎加入群聊,添加陌生人或加入陌生群之前,一定要核实好对方身份。
 
  2、树立正确价值观
 
  不要有不劳而获的理念,轻信“免费送”“充值返利”等说辞,对于任何理由的转账、汇款要求,坚决不听不信不转账。
 
  3、禁止贩卖“两卡”
 
  规范使用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切勿为了蝇头小利出售、出租、出借,以免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如构成违法犯罪,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对个人学业甚至人生影响意义重大。
 
  4、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学生和家长们要保管好自己的手机、银行卡以及个人信息,网上购物要尽量到正规、大型网站,切忌点开来路不明的“小网站”“小弹窗广告”,不随便点击聊天中对方所发来的链接和银行账户密码,要三思而后行,谨慎使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