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开幕,北京冬奥会的吉祥物冰墩墩与雪容融火爆全网,为了能够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冰墩墩与雪容融,冬奥组委的线下门店与线上商城都被挤得满满当当,真正的是一墩难求,小编自己也曾在线上商城参与抢购冰墩墩,可惜一次也没有成功过,广大网友的手速和网速小编是比不了。
因为北京冬奥会的吉祥物冰墩墩与雪容融火爆全网从而导致出现了一些以冰墩墩与雪容融来获利的不法商贩与“黄牛”,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都有什么样的不法商贩吧!
一、 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一款“冰墩墩”钥匙扣价格已经被炒到了原价3倍多,且卖家也拿不出相关许可证,商品真伪存疑。小编告诉大家: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必须经过冬奥组委会的认可和批准才可以生产和销售,小伙伴如果想购买北京冬奥会的特许商品,一定要通过官方认可的渠道,目前供不应求的情况只是暂时的,希望小伙伴保持冷静,不要花高价盲目购买。
二、 在某些商城网站出现了自制冰墩墩与雪容融销售的商家,首先我们得说大家都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冰墩墩与雪容融,自己制作一个冰墩墩或者雪容融并不违法,但是如果你觉得自己的制作手法很好,做工精良想要拿去销售,这就触犯了法律了!因为冰墩墩和雪容融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所以不以盈利为目的制作,不会触犯法律。
三、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该局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等规定,对第41128524号“冰墩墩”、第62453532号“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已注册的第41126916号“冰墩墩”、第38770198号“谷爱凌”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什么是恶意抢注?
对于社会公众所熟知的人物姓名,其姓名与自身商业价值紧密关联。如商标注册人未取得本人授权而进行抢注,并且有胁迫该姓名权权利人进行合作,或索要高额商标转让费、许可使用费等行为的,则属于恶意抢注行为。
根据我国最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黄牛”怎么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希望小伙伴们都早日拥有一个自己的冰墩墩与雪容融!同时也为我们中国的冬奥健儿们加油打气!你们是最棒的!(作者: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杨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