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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下,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我能做些什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撞人者意图离开现场,被撞者能否扣留撞人者的财产?公交车上抓住偷拿钱包的扒手,被偷者能否先扣下他的财物等待警方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法典新增的“自助行为”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自助行为实施者所要保护的应当是合法权益,赌债等违法利益不可使用此条款进行“自助”;自助行为实施后应当第一时间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最后自助行为施行的界限是不能超过必要限度,仅限于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有鉴于此,也要提醒权利人在实施自助行为时保持理性,避免因自助过当,而产生不必要的侵权。(作者: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 鹿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