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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手为还赌债一个月碰瓷10次获利8300元,判处……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骑手为还赌债
 
  一个月碰瓷10次获利8300元引发了众多网友的批评。
 
  今天,一条骑手为还赌债一个月碰瓷10次获利8300元#的话题和一段监控视频,出现在微博热搜,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和热议。
 
  · 案 件 聚 焦 ·
 
  据有关报道称,2021年4月至5月,作为生鲜超市配送员的胡某某,在上海徐汇、长宁等区多个交叉路口,多次采用驾驶电瓶车碰擦行驶中转弯车辆的方式“碰瓷”,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8300元。胡某某曾有诈骗前科,因欠下大量债务,于是实施碰瓷诈骗。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 官 说
 
  近年来,“碰瓷”现象时有发生,不法分子“设局”制造交通事故骗取财物就是惯用手段。
 
  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的是司机怕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怕陪同伤者去医院检查手续多、嫌麻烦等心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2020年9月两高一部发布《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以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指导意见,如受理此类案件,将依法严惩此类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净化社会风气。
 
  在此也提醒广大公众和相关单位,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一是遵守交通法规,不要无证驾驶、饮酒驾驶,不要驾驶无号牌的车辆等,按照交通规则行车;二是装好行车记录仪,发生交通事故后保留好现场证据,不要私自移动现场;三是树立正确处理事故的理念,碰到此类事件第一时间报110、120及保险,按照正规程序处理,谢绝“好心人”的调解。
 
  如果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及时报警,向警方说明事件的经过,并保留汇款单,短信、通话记录等证据,以配合警方尽快破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者: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 金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