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唐斯佳)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动,维护司法权威,雁山区法院以中秋国庆集中执行行动为契机,按照事先摸排的线索,对一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给予重拳出击。9月27日清晨六点,广西桂林市雁山区法院开始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一天拘留两名被执行人,执结完毕五个案件。
被执行人扬某、李某分别因劳动争议纠纷、民间借贷纠纷被雁山区法院判决需履行一定给付义务,但两名被执行人均拒不履行,其中扬某涉及四个劳动争议案件。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网络查控方式、线下实地探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通过几次电话沟通,被执行人表示在外地打工,无钱还款,拒绝履行生效文书规定的义务。中秋过后,经过申请执行人给予的线索,查探到周某回家的痕迹,预备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打击逃避行为。
而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案时间较长,涉及案件金额不大。李某于2012年向申请执行人借款,约定2014年归还;2019年申请执行人诉至雁山法院,双方进行调解,约定分期归还,但李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文书规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多次规避法院执行,挂断执行法官电话,拒绝沟通执行方案。执行法官认为该案标的额小,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应该有所成效。
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和掌握的被执行人工作情况,准确研判出被执行人活动轨迹,决定分两个行动组,对两名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并制定详细行动方案。随后,执行干警根据行动方案顺利将两名被执行人带回法院,并送监体检。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析理,被执行人充分认识到执行的重要性及严肃性,在当天晚上通过家人及时给付完毕,五案顺利执行完毕。
法院执行工作是依靠国家强制力实现当事人胜诉裁判权的最后保障,是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米”,任何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逃避执行都应该被严厉打击。截止2021年9月27日,雁山区法院共执行793件,执行到位金额3700.96万元,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加强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持续深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坚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多措并举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实事。(广西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