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闫妍 李忠臣)路上有人摔倒了
扶还是不扶?
不扶良心过不去
扶了又怕被碰瓷
助人为乐时
如果自己受到伤害
又该找谁赔偿?
这些是现下的一个热点话题现在《民法典》来为好人撑腰啦
《民法典》第184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183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肇事逃逸或者没有能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者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民法典中明晰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职责,一起也明晰了拔刀相助者依法不承当民事职责,有助于根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也有益于社会形成拔刀相助的良好风气。管住讹人者,才能留住扶人者。(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