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无毕业时间限制?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维权 > » 正文

什么?网购=签合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网购=签合同
 
  你知道嘛?
 
  当商家在网上运营的店铺中贴出商品信息时,
 
  相当于是一个邀请的要约;
 
  而当你选好商品点击确认付款时,
 
  相当于是发出了购买商品的承诺;
 
  所以,此时付完款等待发货的你和商家
 
  就相当于是签了有效合同,
 
  双方均应根据合同履行各自义务。
 
  那不履行合同会有什么后果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案例回顾:张先生网购时选中了一件价值五百元的衣服,顺利下单后,店铺客服私信张先生表示,他购买这款没货了需要调换,张先生决定换成黑色并与客服商量好后没多久,客服又联系其称,黑色也没货。为此双方多次沟通,最终仍然不能达成共识。为此张先生大为恼火,主张店铺是无法履行买卖双方之间的“购买合同”,要求解除合同,并由商家支付货款30%的违约金来补偿。最后,店铺除了退还张先生的购物款外,另赔偿了150元以弥补张先生的损失。
 
  以上,就是今天的普法小课堂,
 
  不是给大家指一条新的“致富之路”,
 
  毕竟店铺再一再二再三就是没货的情况也真是少见,
 
  是希望大家通过上面的例子能够明白,
 
  无论是作为卖家还是买家,
 
  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
 
  都要诚信守法,尽自己应尽的义务,
 
  平平无奇的小事之中也有违约风险。(作者:吉林省梅河口法院 赵若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