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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您有一条来自法院的温馨提示!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一年一度三一五,消费权益要维护。
 
  涉及生活与服务,百姓衣食和行住。
 
  假冒商品危害大,无良手段把财发。
 
  广告刷单买好评,群众怎么辨真假。
 
  如今消费眼缭乱,各种投诉经常见。
 
  从娱乐到旅游,还有坑蒙和拐骗。
 
  你若不去细心算,就会上当和受骗,
 
  要么质量不合格,要么消费存隐患。
 
  伪劣低假货遇到,消费投诉有诀窍。
 
  购货记住要发票,货号批次写明了。
 
  无名无址无期限,这是“三无”很明显。
 
  消法明确有规定,责任义务放在先。
 
  先找商家把话唠,不能解决备材料。
 
  权威质监鉴定好,及时投诉向上报。
 
  制假贩假真可恶,违法乱纪当惩处。
 
  经济建设要发展,法律服务来相助。
 
  投诉无门去法院,先调解来后立案。
 
  条条法律维护你,公平正义绝不慢。
 
  学法懂法更守法,诚信经营无欺诈。
 
  违法行为要打击,和谐林区靠大家。
 
  政策法规记心间,共铸消费新观念。
 
  (作者: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 曲诗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