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您有一条来自法院的温馨提示!
2020-03-13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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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一年一度三一五,消费权益要维护。
涉及生活与服务,百姓衣食和行住。
假冒商品危害大,无良手段把财发。
广告刷单买好评,群众怎么辨真假。
如今消费眼缭乱,各种投诉经常见。
从娱乐到旅游,还有坑蒙和拐骗。
你若不去细心算,就会上当和受骗,
要么质量不合格,要么消费存隐患。
伪劣低假货遇到,消费投诉有诀窍。
购货记住要发票,货号批次写明了。
无名无址无期限,这是“三无”很明显。
消法明确有规定,责任义务放在先。
先找商家把话唠,不能解决备材料。
权威质监鉴定好,及时投诉向上报。
制假贩假真可恶,违法乱纪当惩处。
经济建设要发展,法律服务来相助。
投诉无门去法院,先调解来后立案。
条条法律维护你,公平正义绝不慢。
学法懂法更守法,诚信经营无欺诈。
违法行为要打击,和谐林区靠大家。
政策法规记心间,共铸消费新观念。
(作者: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 曲诗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