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瑞颖)“我背井离乡辛辛苦苦打工这一个多月,当时约定好的工资王老板一分钱都不给我,我现在住最便宜的旅店,一天只吃一顿饭,连回家的火车票都买不起。我该怎么办啊法官。”董大姐向法官诉说着一箩筐的委屈。
开头这一幕发生在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董大姐是四川人,每年松籽采摘季节,都会千里迢迢从四川来到东北的林场务工。松塔采摘危险系数高,相应的工资也较高,这是她不远千里离家打工的原因。然而今年的采摘季结束后,董大姐却没能如期踏上返乡的列车,原因是王老板一直未结清她的工资。
多次讨薪无果后,走投无路的董大姐来到法院求助。了解到董大姐的特殊情况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这笔血汗钱一刻也拖不得。法官立即联系了被告王老板,但电话那头的王老板仍以各种理由推诿,称自己需要照顾年迈生病的母亲,抽不出时间到法院应诉。
“照顾生病的母亲是情理之中,我们充分理解。但案件审理也不能无限期拖延,这样吧,既然您不方便出门,我们就把法庭‘搬’到您家里来。”
次日清晨,法官和书记员带着国徽和材料,与董大姐一同前往王老板家中。抵达后,法官看到王老板的母亲确实卧病在床,需要专人照料。在临时布置的客厅里,国徽被端正摆放,一场特殊的庭审就此开始。
调解过程中,王老板坦言自己的难处:今年松籽收成不佳,结果稀少,加之董大姐等工人在采摘时不慎错摘了别人家的松籽,导致他赔偿了2000元,扣掉成本自己几乎没赚到什么钱。听到这里,董大姐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你的孝心和你的难处我们可以理解,但不能因此拖欠工人的工资,这是违法行为啊。”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考虑到双方各有难处都不容易,那二位都各退一步。董大姐在务工期间犯的错,她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王老板也尽快支付工资,让董大姐尽快回家。”
在法官情理结合的劝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令人欣慰的是,王老板当场通过转账方式付清了董大姐的5000元工资。
“太感谢法院了!这么快就解决了我的困难,这回终于能回家了,我现在就买回家的车票!”董大姐开心地说。
王老板也感慨道:“真没想到法院还能到家里开庭,真是辛苦法官了。”
“我们的工作不仅要恪守法律公正,也要传递司法温度。无论当事人身在何处,只要国徽在,法庭就在,公平正义就在。”法官对二人说道。
下一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深化巡回审判机制,针对涉农、涉劳务及老弱群体等特殊案件,主动“走出去”,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以“零距离”倾听诉求、“高效率”化解矛盾、“暖民心”定分止争,用脚步丈量民情,用专业守护公平,为林区和谐稳定与乡村振兴注入坚实的司法动能。
供稿: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