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淦)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法官奔赴千里之外的宁夏海原县,历时16小时,成功将被执行人名下一宗设备及物资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1076320元,及时有力地维护了申请人的权益。
申请执行人青岛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夏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市北区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照生效判决确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经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在办案法官锲而不舍的努力下,确定被执行人在千里之外的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有设备及物资。执行法官当即前往海原县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厂房多数设备已被其他法院查封,但是执行法官并未就此放弃,经过仔细清点查证,最终找到未被查封的设备及物资一宗并当场进行了查封。
查封后,执行法官迅速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并将该设备及物资在京东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人申请以物抵债。执行法官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将设备及物资交付申请人以抵偿债务。
因该设备为大型设备,物资数量也较多,为了顺利交付,执行法官提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计划,并第三次飞赴宁夏海原县。当天,执行干警顶着37摄氏度的高温,周密部署,录音录像、清点物资、组织交付,全程有条不紊。从早8点奋战至晚12点,历时16小时,成功将价值超过百万元的设备及物资交付申请执行人,有力维护了申请人的权利。(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