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石振梅)在第23个“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来临之际,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1月25日,贵州省从江县司法局联合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开展主题为“拒绝家庭暴力共建和谐家园”的宣传活动,将法律保障与温情关怀送到群众“家门口”。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律常识,以家暴的法律界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流程等实用内容,结合典型案例拆解“冷暴力”“经济控制”等易被忽视的家暴形式,纠正“家暴是家务事”的错误认知。现场还设置咨询台,由执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群众一对一解答婚姻家庭纠纷、证据留存等问题,并同步发放印有维权热线的环保袋等宣传品,让法律知识“看得见、带得走”。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普法+服务”的形式,既提升了群众对反对家暴相关法律的知晓度,也强化了群众共同抵制家暴的共识。现场群众纷纷表示,这类宣传让大家既懂了“怎么防”,也清楚了“如何护”,心里更踏实了。(供稿:贵州省从江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