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法商协同破僵局,十年工程款纠纷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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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情理法”化解“邻里结”——杜某诉木某相邻关系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基本案情
 
    杜某与木某系邻居,因邻里纠纷诉至法院。原告杜某主张,自2025年10月起,被告家中卫生间持续漏水,导致其家中天花板、墙面多处霉变、墙皮脱落,多次沟通无效,要求被告木某停止侵害、修复防水并赔偿损失共3000元。被告木某辨称,漏水原因系房屋建筑老化,并非其使用不当所致,且对原告杜某主张的损失金额不予认可。
 
    调解方法及结果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认为“判决易、了心事难”,决定将调解作为首选方案,确立了“背对背沟通摸清底线,面对面调解寻求共识,情理法交融化解心结”的工作思路。
 
    一是庭前摸底,找准症结。通过分别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并单独约谈,了解其真实诉求和核心顾虑。发现原告核心诉求是“要个说法”和尽快修复,而非单纯赔偿;被告则担心赔偿是个“无底洞”,且对原告态度强硬不满。
 
    二是现场勘验,固定事实。为打消双方对事实的争议,组织双方到漏水现场进行勘验,并邀请物业人员在场见证。通过直观展示损害情况,使被告对损害后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为后续协商奠定了基础。
 
    三是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向双方阐明《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明确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利义务。在双方情绪缓和、对事实和法律有基本共识后,提出“由被告负责聘请专业人员进行防水维修并保证质量,原告自行修复内部墙面,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部分材料费”的折中方案。
 
    经过多轮调解,被告木某于5日内,聘请有资质的施工队对自家卫生间完成防水施工并一次性支付原告补偿2000元,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典型意义与启示
 
    本案是人民法院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生动实践。通过法官主动介入、耐心疏导,将一起尖锐的邻里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避免了纠纷升级,节约了司法资源,是“小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的典型案例。本案成功调解的关键在于,没有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而是充分运用了“情、理、法”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既严格依照法律界定权利义务,又用“邻里情”唤起当事人共情,再用“远亲不如近邻”的常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找到了各方都能接受的利益平衡点和情感共鸣点。该案的处理,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更修复了破损的邻里关系,促进了社区和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也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实现了政治效果的统一。(作者:新疆富蕴县人民法院恰库尔图法庭 阿尔达克·木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