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金艳)“我的欠款终于全都还清了,我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感谢法院、感谢当事人的信任!”被执行人马某某在所有欠款履行完毕后,连声致谢。
近日,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杨某某与马某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认识到司法权威和诚信的重要性,分期履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杨某某与其丈夫共同经营一家食品商店,马某某在这家商店通过赊账的方式购买食品,欠款共计6800元。经杨某某多次催要,马某某始终没有偿还。后经和龙林区基层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马某某需一次性偿还杨某某6800元。到了规定期限,马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杨某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开展网络查控及线下查询,但并未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为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依照法律流程,执行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约谈,法官向马某某进行释法明理,并结合法律规定详细解释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诚信的重要性,还从情理上引导被执行人进行换位思考,体谅申请执行人的处境。
“马先生,欠债还钱这本是天经地义之事,如果你逃避责任,既损害自己的诚信品质,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申请执行人作为一个生意人,能在你困难的时候给你赊账是对你的一种信任,希望你能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在执行法官的说理下,被执行人马某某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但表示自己因经济困难才无力偿还,“法官,不是我不想还钱,我现在没有积蓄,实在有些困难。不过,我现在也在努力工作,我也不想被限高、当‘老赖’。希望申请执行人给我半年时间,我一定想办法把钱还上!”申请执行人杨某某也被他的诚意打动,同意给予时间偿还。随后,法官与杨某某、马某某建立了一个微信群,方便后续执行工作的推进。
半年一晃而过,2025年3月,申请执行人杨某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马某某也在群里分9次将欠款如数还清。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诚信是立身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对以往失信行为的补救。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引导劝诫被执行人,从诚信理念、失信后果等方面帮助各方当事人分析利弊,使得当事人重拾诚信、信服法律,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定义务,共同营造诚信社会。(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