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力 抓落实
推动刑事案件质效提档升级
——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法院扎实推进简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
山东法制传媒网:(宋永飞)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近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积极牵头会同公安、检察、司法等机关探索和落实简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联合会签《江源区关于简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细化内部落实举措,助推刑事案件质效提档升级。
该《实施细则》规定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情简单、犯罪情节轻微,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且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盗窃、诈骗、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案件,简化程序告知、庭审流程、文书制作,缩短办案周期,上述案件人民法院一般于受理后五日内由审判员独任进行审理、当庭进行宣判,制作及送达对被告人清晰易懂的表格式裁判文书。同时为保障案件办理提速不降质,江源区法院将不断强化办案团队业务能力建设,通过案例研讨、专业法官会议等,推动简单轻微犯罪案件办理规范化、专业化,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实施细则》施行以后,“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刑事案件审理模式将成为工作常态,当事人在法院阶段的诉讼周期也将缩短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切实降低案件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下一步,江源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轻罪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沟通、会商,在审判过程中将轻罪治罪与治理相结合,细化快速办理工作流程,切实提升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