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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执行玩“失踪”?进村走访破“僵局”!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金艳 李岩峰)近日,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办理了一起财产赔偿损害纠纷案件,执行干警们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钉子户”被执行人斗智斗勇,最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公某某于2019年3月,在自家水田地烧荒时,因疏忽大意,导致烧荒的火苗引燃水田地边上的烧柴棚子,致使邻水田地的李某某等数十户住房因火灾烧毁,经法院判决,公某某需赔偿37余万元。判决书生效后,公某某一直未履行,李某某等13人多次催讨无果后,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据李某某表述,公某某隐匿了行踪,失去了踪影。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公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发起了网络查控,均一无所获,一直处于“失联”状态。后经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申请,执行干警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名单,但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破解这一局面,执行干警根据李某某提供的线索,决定深入到20公里外——公某某所在的村子中开展现场调查。经查,公某某的名下虽无银行账户等财产可供执行,但是在村里拥有与家庭成员共有的土地,但因为集体土地性质,无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要让事情有回转之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找人”,找他的“身边人”。
 
  执行干警从村主任、村民小组长入手,来到公某某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说明缘由,邀请村主任开展联合家访工作,由村主任带路来到公某某的妹妹家,执行干警向其讲明案件情况,希望能提供关于公某某的财产线索。最终得知,公某某在镇上有一处房产。
 
  财产线索虽然看似指向明确,但是仍需拨开“云雾”方能见“月明”。本案在网络查控中并未显示公某某于此处房产信息,为解开“谜底”,执行干警多次到达公某某户籍地所在镇政府的房产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工作人员调查后告知,因公某某未办理房产证且公某某的房产属于市林业局辖区,所以在不动产系统中未显示此处房产信息。后经工作人员指引,执行干警对此处房产予以预查封,并依法裁定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执行是司法程序的最后环节,也是维护当事人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下一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让生效的判决书变成“法律白条”,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