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清新华路街道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活动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环保 > » 正文

山东省郯城县高峰头镇:普法“进乡村” 护航“夕阳红”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永涛 黄达)“儿女不尽赡养义务该找谁?老人的个人财产,只有儿子才有继承权吗?”8月27日,山东省郯城县高峰头镇中心新村的树荫下暖意融融,一声声群众的疑问拉开了普法宣讲的序幕。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乡村群众法治意识,郯城县五老志愿者协会走进该村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把实用的法律知识送到老年群众身边。
    炎炎夏日挡不住志愿服务的热情,志愿者们不惧酷暑,深入村内街巷,趁着村民在树荫下纳凉休憩的闲暇时间,开展接地气的普法宣讲。活动聚焦老年群体高频法律难题,围绕子女赡养义务、老年人个人财产保护、遗产继承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案释法、现场答疑。针对村民提出的“儿女不尽赡养义务怎么办”“老人财产是否仅儿子可继承”等疑问,志愿者耐心细致解读法律条款,厘清认知误区,手把手教大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次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摒弃刻板宣讲模式,让法治知识通俗易懂、入脑入心。
    本次活动切实打通基层普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有效增强了辖区老年人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为营造尊老敬老、守法用法的和谐乡村氛围筑牢法治根基。(山东省郯城县高峰头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