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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司法局打造“一三四”模式搭建基层立法民意征集连心桥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德卫)近年来,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将立法民意征集作为反映社情民意、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规章政策科学化的“主渠道”,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提升硬件水平,扩大工作范围,提高征集质量,努力实现立法民意征集“全覆盖”,推动立法更好地体现民意、集中民智、服务民生。
 
  围绕“一个中心”,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如何做好立法民意征集”上下足功夫、做足文章,积极探索,打好线上线下组合拳,畅通立法民意征集的“最后一公里”。紧扣做实立法民意前端征集、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推动征集民意成果转换等重点工作,进一步促进科学立法、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更接地气、更富实效。
 
  做好“三个提升”,推进工作走深。一是提升日常工作水平。去年以来,共办理市司法局立法意见征集9件,征集上报意见建议42条,先后在市规章征集意见中提出建议并采纳,获得市司法局表扬。二是提升立法联系点建设水平。朝城镇作为全市2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主动发挥作用,制定了基层立法民意征集制度,完善了征求意见工作流程,确定了由镇村党员干部、法律顾问等组成的民意征集库,创新工作方式,在各行政村、代表性企业、行会设置联络点。三是提升“1+4+N”司法所工作模式建设水平。去年以来,依托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立法民意征集点、公证协办点、行政复议联系点,设置立法民意征集窗口和宣传栏。立法民意征集点依托“一镇街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工程,及时办理立法民意征集任务,组织开展各类民意征求和听证活动,为上级党委政府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提供可靠的民意基础。
 
  建立“四条主线”,创新征集措施。一是坚持高点定位,建立民意直通车主线。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设置立法民意征集点窗口,承接立法民意征集各项工作,汇总全县立法民意征集材料。全县24个司法所全部建立立法民意联系点,指导镇街建立由“两代表一委员”、司法所长、律师、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企业家代表和新乡贤等社会各界人员组成“立法民意咨询库”,确保立法民意征集取得实效。二是强化学习宣传,建立社会参与主线。认真组织学习《宪法》《立法法》《地方组织法》等与立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搞好立法工作的重大意义,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立法,形成了全县上下关注立法工作,支持立法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突出点面结合,建立联系点主线。充分调动律师、法律顾问、法律工作者、新乡贤、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群众代表参与热情,以座谈、走访、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同时借助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张贴、播放立法征求意见稿,把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一并推进,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强化精准发力,建立线上征集主线。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在着力打造“线下民意直达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线上民意直通车”建设,注重发挥司法所民意征集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作用,积极引导民众参与立法意见征集意见工作。(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