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漫山的新绿还在积蓄力量,而我们的脚步早已踏遍了这里的沟坎山野。作为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的一名书记员,我每天的工作不仅是坐在立案窗口敲击键盘,更是带着国徽与法条,走进农户家中、林间地头,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我记录的不仅是案件的流转,更是我们与百姓之间那些藏在烟火里的温暖联结。
立案庭是法院的“第一道窗口”,而巡回审判则是我们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一步。记得第一次跟着审判员下乡开庭,是处理一起离婚纠纷。为了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减轻当事人的奔波之苦,我们决定将庭审搬到群众身边,把“法庭”直接设在了她家的炕头上。这里没有威严的审判台,只有一张木桌、几块写着“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的桌牌,还有墙上那枚熠熠生辉的国徽。我坐在桌前,打开笔记本电脑,指尖落在键盘上,等着这场特殊的庭审开始。
原告是位面色憔悴的阿姨,她坐在炕沿上,手里攥着纸巾,声音带着哭腔:“我跟他过了三十年,他眼里只有酒,家里的活、孩子的事全是我扛,现在我腿坏了,他连句关心的话都没有.....”被告大叔坐在对面,低着头,手指抠着桌角,闷声不语。起初,双方都带着怨气,你一言我一语地翻着旧账,屋子里的气氛越来越僵。审判员没有急着打断,而是耐心倾听,时不时递上一杯热水,我一边快速记录着双方的陈述,一边看着眼前的场景,阿姨的眼眶红了,大叔的肩膀也微微颤抖。他们的矛盾,从来不是什么深仇大恨,不过是几十年积攒的委屈和误解,在岁月里慢慢发酵。
当审判员掰开揉碎地给他们讲起婚姻里的责任与包容,又说起孩子盼着父母能好好过日子时,阿姨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大叔抬起头,看着身边相伴半生的妻子,声音哽咽:“是我不好,以后我少喝酒,家里的活我来干,你别跟我离婚了。”那一刻,我停下了敲击键盘的手。没有激烈的辩论,没有冰冷的判决,只有两个普通人在炕头法庭上,解开了心里的结。
除了巡回审判,我们的日常还有上门立案普法宣传工作。林区地广人稀,很多老人和留守群众出行不便,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更不知道如何通过线上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有一次,我们接到电话,一位独居老人想要起诉子女索要赡养费,但因为腿脚不便,无法到法院提交材料。我和同事立刻带着立案材料,驱车一个多小时赶到老人家中。老人坐在炕沿上,手里攥着身份证,眼神里满是忐忑。我们蹲在床边,一字一句地向她讲解立案流程,帮她填写起诉状,核对身份信息,快速的办完了立案手续。老人拉着我的手反复说:“谢谢你们,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春日的林间步道上,我们也曾拿着普法宣传单,向过往的群众讲解森林防火、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有村民拿着手机里的转账记录问我:“姑娘,我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这聊天记录能当证据不?”有老人指着宣传单上说:“我家孩子在外打工,我得让他看看这个。”我们耐心地解答每一个问题,用最通俗的语言把法条变成群众听得懂的“家常话”。看着他们紧锁的眉头渐渐舒展,我知道,这些看似琐碎的工作,正在一点点筑牢基层法治的根基。
有人问我,处理这些家长里短的小事,会不会觉得枯燥?其实不然。在立案庭工作的这些日子里,我见过太多普通人的悲欢离合:有因工伤索赔而四处碰壁的农民工,有被子女遗忘的空巢老人,有因邻里纠纷而反目的乡亲.....他们的诉求或许微小,却关乎着最基本的生活尊严。而我们,就是要做那束照亮他们困境的光,用专业与耐心,让他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如今,当我再次坐在立案庭的窗口,心中多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们的脚步还会继续走下去,走进更多的村落,走进更多百姓的家中,把司法的温度传递到林区的每一个角落。这不仅是一名书记员的工作职责,更是我们作为基层法院干警,对“司法为民”这四个字最朴素的践行。
作者: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李美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