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徐斌,是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太王人民法庭的一名法官。在法庭工作的日子里,我见过形形色色的案件,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承载着当事人的喜怒哀乐。其中辖区居民未成年人葛某追索抚养费这个案件,就像一颗投入心湖的石子,泛起的涟漪久久未能平息,让我对司法为民有了更深的感悟。
那是去年7月的一天,我像往常一样翻阅着新收到的案件材料。葛某追索抚养费的诉状映入眼帘,我经过细致的阅览意识到,这看似简单的一纸诉状背后,是一个家庭生活的艰辛缩影,是一个孩子成长中亟待解决的难题。多年来,葛某一直跟随母亲周某生活,生活的重担全压在了周某一个人身上。我仿佛能看到周某为了生活奔波劳碌的身影,也能想象到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因为缺少父亲经济支持而面临的种种困难。
我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后发现,按照管辖规定,此案管辖权并不在本地集安,被告经常居住地在延吉。按照常规流程,我们可以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但我的内心告诉我,不能这么做。一个孩子正等着抚养费来保障她的生活和教育,如果简单地移送案件,就增加了当事人诉累,也拖延了时间,会让这个家庭陷入更深的困境。
于是,我拿起电话,拨通了被告的号码。电话那头传来有些不耐烦的声音:“谁啊?”我赶忙说道:“您好,我是太王人民法庭的法官徐斌。关于您女儿的抚养费问题,想跟您沟通一下。”被告沉默了一会儿,说:“法官,我现在在延吉,事情很多,抚养费的事儿以后再说吧。”说完,他就想挂断电话。
我急忙说道:“葛先生,您先别挂电话。我知道您在延吉有自己的难处,但是您想想,您的女儿正在上学,需要您的关爱和经济支持。周某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非常艰难。您作为父亲,有责任和义务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啊。”
被告在电话那头叹了口气,说:“法官,我不是不想给抚养费,只是我现在经济上也紧张,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
我耐心地说:“葛先生,我们理解您的困难,但是孩子的成长不能等啊。您看能不能每个月先支付一部分抚养费,等您经济状况好转了,再适当增加呢?而且我们建立了一个执行工作群,您可以随时了解案件进展,我们也会定期督促您履行义务。”
在我的反复劝说下,被告终于同意了我的建议。我松了一口气,仿佛看到了这个案件解决的曙光。
接下来,我建立了执行工作群,把周某和被告都拉进了群里。在群里,我定期跟进案件进展,督促被告按时给付抚养费,并及时向周某反馈情况。
“周女士,被告这个月按时给付抚养费了,您收到了吗?”我在群里问道。
周某很快回复:“收到了,徐法官,太感谢您了。要不是您,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些年我一个人带着孩子,真的太不容易了。”
我回复道:“周女士,您别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您为了孩子付出了这么多,真的很不容易。以后有什么困难,都可以跟我说。”
在法庭的不懈努力下,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每月按时给付抚养费 1300元。看到这个结果,我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孩子重新感受到了父亲的关怀。
直到现在,被告一直自觉给付抚养费,我们也在持续跟进此事。每次看到群里周某发来的感谢话语,我都觉得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
这个案件让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官,我们不仅要公正地审理案件,更要用心去感受当事人的需求,用爱去化解矛盾纠纷。每一个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他们应该在温暖和关爱中茁壮成长。而我们,就是守护他们成长路上的“暖阳”,用法律的光芒照亮他们前行的道路。(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 徐斌 于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