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房地产和建筑行业的痛点。如何有效根治欠薪问题,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仅要履行各自责任,还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处理。”
作为建设单位,一要做好资金保障。确保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二要做好合同管理。要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三要做好监督管理。要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作为施工单位,一要落实好实名制管理。要与农民工书面约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做好考勤管理。二要落实好工资支付管理。要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三要做好分包管理。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分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分包单位出现拖欠工资情况,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双方共同承担,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一方面,建设单位要及时了解施工单位的资金需求和工资支付情况,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另一方面,施工单位要积极向建设单位汇报项目进展和工资支付情况,共同协商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双方可以建立定期的沟通机制,共同制定解决方案,确保欠薪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总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形成合力,共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作者:山东省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