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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毒枸杞”事件浅谈食品安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富超)近日,央视记者曝光了一起“毒枸杞”事件,某地部分商户违规添加焦亚硫酸钠,使用工业硫磺熏制枸杞,使之看起来色泽鲜艳,达到“好品质”,此事再一次引起了人们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激烈讨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些违规生产的“毒枸杞”无疑对与人民的生命健康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其实,食品安全问题由来已久,如今年的“3.15”晚会曝光的过期原料奶茶、骨泥淀粉肠、甲醛鸭血、勾兑豆浆等几乎全是“科技与狠活”,若长期食用,必将危害身体健康。食品安全问题为何屡屡发生?究其原因,无非是为“利益”二字。因此,若要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也应从“利益”处着力。
 
  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满足人民合法利益。“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这句话深刻指出了发展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的根本措施。唯有发展,才能不断满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创造人民追求合法利益的经济环境。当人民的合法利益得到满足,自然不会再为了利益而去生产“毒枸杞”等有害食品。在发展的过程中,要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把人民的需求放在第一位,不断创造优良的经济发展条件,使人民易于干事创业,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障,从而使人民不思不想去谋求非法利益。
 
  强化监督执法,取缔不法分子非法利益。从“毒枸杞”事件可以看出,当地政府虽在事情曝光后第一时间进行了严格处理,但我们不禁思考,这样的“毒枸杞”为何要等到记者卧底曝光后才得到了处理?毫无疑问,在这之前,监管有所缺失。各级部门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依旧不够重视,多等到事情曝光后处理,而非事前主动监督预防。因此,要妥善处理好食品安全问题,各级部门工作人员首先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对于人民群众的危害性;其次,各级部门尤其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定要增强监督执法的主动性,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增加巡查次数,使有害食品从源头上不敢生产,不能生产;最后,对于违法商户,要顶格处罚,取缔非法所得利益,使非法收益小于非法付出,得不偿失。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分辨和防范意识。正如在此次“毒枸杞”事件中,熏制枸杞气味刺鼻,颜色艳红黏手,而正常枸杞是暗红色,干燥度好粒粒分明。若消费者有掌握此类知识,便能有效避免“毒枸杞”侵害。因此,我们需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有效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掌握必备分辨技能,构建全民食品安全防范体系。
 
  食品安全,百姓安康。各基层组织,相关部门应积极行动起来,从最根本“利益”处着手,守护好百姓“舌尖上的美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人民政府剑南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