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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剑南: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
 
  战贫困、建小康,控疫情、抗大灾,应变局、化危机……非凡十年,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带领中国人民意气风发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迈出坚实步伐。(摘自新华社,编辑田延华,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在深刻领会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之党的建设篇,日期2022年12月4日)
 
  新征程上,必须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守初心使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先后在1982年至1986年、2004年至2022年24次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推动中国农村发生日新月异变化。在“三农”工作重心发生历史性转移的当下,我们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聚焦振兴乡村人才,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一是以党组织建设为核心。适应新发展阶段新要求,优化组织设置,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理顺组织关系,大力推行村居自治,扎实做好村级建制调整“后半篇”文章。二是构建“一核多元”的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弘扬创新精神,织密农村基层治理网络,构建符合新发展理念要求的“一核多元”治理体系,发挥党组织领导下基层群众齐心协力共同参与的治理合力。探索完善“三长共治”模式,构建“镇—村—组—院”四级治理体系。采取自下而上推荐和自上而下举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村(社区)“两委”选取时间精力较充足、责任心强、乐于助人、群众认可的村(居)民担任“三长”,即“院落长”(自然院落负责人)、小区“单元长”(集中安置点区域单元负责人)、街巷“片区长”(镇街区分片负责人)。三是提升农民社会治理组织化程度。因地制宜地建立各种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小农户与专业合作组织的利益衔接机制,吸引和聚集乡村人才同心同德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通过共同利益导向增强基层凝聚力、向心力,并引导其积极有序的参与社会治理,提升农村社会自我整合的能力。四是推行“互联网+网格化”服务机制。继续推进“光亮+平安”工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智能化治理辅助系统,实施“全域为村”工程。依托QQ、“两微一端”、腾讯“为村”平台实现“双向服务”模式,汇聚线上线下共同治理新力量。五是引进外来资源,聚集振兴乡村人才。抢抓发展机遇,加强产业合作、资源互补、劳务对接,注重引入先进发展地区的人才、机构和治理资源入驻村(社区),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加强与先进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农业科研院校合作,建立长期志愿服务机制,积极开展走访、慰问等各类活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作者:中共广汉市委党校 张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