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有变,孩子无辜,为人父母不仅是有了“爸爸、妈妈”的称谓,更是一种法律责任。亲生父母对孩子生而不养,是责任和身份的缺失,更触犯了法律。近日,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两位女法官以法律为准绳,惩戒“生而不养”,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2014年,由于孙某终日沉迷赌博,且实施家庭暴力,李某和孙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女孙小某由父亲孙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并承担前夫部分赌博债务。然而,深感婚姻不幸的李某沾染上了毒瘾,离婚后的父亲孙某仍难改恶习,且二人相继再婚重组家庭,均未尽到照顾孙小某的责任和义务,孙小某被“扔”给了年迈的奶奶。直至2021年,孙小某面临升学问题,奶奶无力单独抚养孙小某,学费成了摆在祖孙俩面前的一大难题,生活难以为继,孙小某的奶奶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出让母亲李某给付抚养费37000元的诉讼请求。
【母亲的眼泪 法官的柔情】一边是父亲沾染恶习、而奶奶又无力单独抚养的未成年人,一边是刚刚再婚、襁褓中的孩子还嗷嗷待哺的母亲,如何处理这对母女之间的抚养费纠纷而又不伤害孩子的心灵?承办法官李尧娟虽然已是有多年审判经验的老法官,但在详细了解了该案的来龙去脉后,她的内心也不由得收紧了,同样身为人母的她对李某的这种无力感同身受,也为心疼孙小某的经历而落泪叹息。她认为该案直接判决并不利于亲情的弥合和纠纷的化解,遂多次与李某进行沟通,希望其先支付一点抚养费以解孙小某上学的燃眉之急,同时鼓励她在孩子断奶后,尽快外出工作。另一方面,法官又多次对原告和其奶奶做工作,希望他们能够体谅被告李某的难处,给被告一个合理的缓冲期。最终因双方争议较大,并未达成和解,最终通过网络线上庭审作出判决。但是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未按时支付孙小某的抚养费,孙小某的奶奶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铁血法官 温度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丁秀男秉承着一切为孩子健康成长的理念,立即联系了被执行人李某,再三强调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并冻结了李某的微信支付账户,要求其尽快给付抚养费。没想到李某情绪激动,向执行法官大吐苦水,表明自己没有能力履行,说到激动处更是对着女儿孙小某大喊:“我就算有钱,也给现在家里这个!”在履职时一向运用铁血手腕,不留情面的丁法官见状赶忙劝阻,改于亲情入手,从内心深处唤起李某心灵柔软的一面。她说:“我也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手心手背都是肉,孙小某也还是一个需要保护、需要母爱的孩子,不能因大人的恩怨累及孩子,哪怕你给的抚养费不多,但对孩子来讲也是一种慰藉,不至于寒了孩子的心啊!”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断劝解和说理,李某最终同意分期支付抚养费。不久前,丁秀男法官对该案开展了电话回访,在得知李某按时给付抚养费、孙小某在校生活一切顺利后,欣慰地表示这起抚养费纠纷案总算圆满划上了句号。
通化县法院充分运用女性特有的耐心和细腻,发挥温情审判、柔性执行优势,判执结合,化解矛盾,在天平的事业上践行着法律的职责,展现新时代女法官的风采。
【写在最后】抚养之责不该讨价还价,这既是道德伦理的应有之义,也是法律规定的应担之任。原生家庭的不完美已有可能对孩子造成遗憾,作为父母更应该细心呵护,用心教养。生而不养,让孩子还以为家?(作者: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 何博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