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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纪检干部知法犯法究竟是为啥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日前,经中共山西省委批准,中共山西省纪委对山西省晋城市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少波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张少波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私营企业主大额财物,给予张少波开除党籍处分,降为科员级,收缴其违纪所得。(5月25日《人民网》)
 
  什么?原纪委书记张少波因为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广大网友一看到新闻无不感到震惊和痛恨,纪检干部作为党纪律的执纪人,肩负着维护党清廉纯洁的重大使命,身兼着党的信任和人民的期盼,承担着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重要职责,本是监督广大干部是否认真履职的纪检干部,却出现了“灯下黑”的现象,纪检干部知法犯法究竟是为啥?
 
  俗话说的好:“打铁还需自身硬”,话虽简单但寓意深刻,作为纪检干部是专门监督和检查其他干部的作风及纪律,如果自身都不能做到身硬,又凭什么去监督和检查其他干部,又如何让被督查的干部心服口服,这一系列的问题值得广大纪检干部尤其是纪检领导干部深思。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多数纪检干部为人正派,作风纯正,能严以用权,但是仍然存在少部纪检干部知法犯法,如原遂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冉涛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调查;原鹤岗市纪委书记梁成军升市长3年突然转岗后因为严重违纪落马等,无一不是没能守住底线,坚定信念,经受住诱惑,无一不是由执纪监督者腐蚀堕落为违纪者。
 
  在中央持续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的高压态势下,广大干部作风有明显改善和提升,但仍然有部分领导干部愿意铤而走险,以权谋私,在“糖衣炮弹”面前低头弯腰,如何真正让纪检干部坚守初心,抵制诱惑,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进行。一是完善制度,约束纪检干部行为;二是转变作风,提高纪检干部免疫力;三是强化监督,严防纪检干部“灯下黑”。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纪检干部正人需先正己,用实际行动打造一支有责任、有担当、有作为、有纪律的高素质纪检干部队伍。(作者:四川省什邡市水务局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