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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江:扣留环保督查组执法人员的恶性事件还会不会再发生?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4月16日上午,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第十五督查组对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山东绿杰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遭遇阻碍,执法人员被企业主扣留1小时。(中青在线)
 
  事件发生后,济南市委、市政府连夜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处置措施,认为这是一起阻挠环保执法的恶性事件。目前,包括山东绿杰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在内的两名相关涉案违法行为人已被治安拘留,涉事企业停产整顿。
 
  看起来这是一个孤立的恶性突发事件,其实不然,继山东后,河北又有企业阻扰环保督查执法。第九督查组有关人员在河北省邢台市现场检查时执法证被抢夺。
 
  这几年,环境保护已是国家大事,从政府到企业到普通老百姓环保意识有了大幅度提高。自最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陆续出台后,像过去那样肆意乱排“三废”污染物的企业已经很少见到,能够取得这样的效果,一是企业自律和自身对环保的责任感;二是环保执法部门强势监督。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尽管环保持续处于高压态势,仍然有一些企业在做表面文章,有的将难以处理的垃圾转运外地,有的利用晚上排放烟尘。有的企业烟囱,白天冒白烟(感官达标),晚上偷排黑烟直到凌晨,有人戏之为“白加黑”。更为严重的,有的地方将垃圾分类当成儿戏,把危废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填埋,虽经媒体曝光仍然不做处理。
 
  这种“躲猫猫”现象,实际上就是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对环保政策和法律的藐视。
 
  作为环保执法部门,对于企业存在的污染问题,能不能管好?可以说,只要管,就能管好。但是,有的环保执法人员也有苦衷。他们认为,如果真的管死,那企业就得倒闭,会影响经济发展。所以,他们只好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方式,有人举报就去查一下,或者罚几个款,上面有人来检查就抓得紧一点,检查人员走了,又是老样子。有的环保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之后,只是记录一下,并不做处理。
 
  在浙江,环保局执法人员执法时要和警察一并到场,这样做明显加大了执法力度,对那些无视环境保护的企业,如果涉嫌破坏环境可以直接拘留。不过,这样的联合执法也对公众举报积极性造成了影响。
 
  有的企业对环保执法也有抵触情绪,对举报者看成是多事。有的企业自恃纳税多甚至不把环保执法人员放在眼里。也有的企业受到环保执法人员的暗中保护。笔者看到某市一个微信群,环保执法人员充当了通风报信的角色。有一天,环保局接到上面要到该市开发区检查环保工作,环保局在检查组来之前,利用微信通知企业做好准备。企业纷纷回复环保执法人员:收到、收到、收到。
 
  鉴于以上情况,山东济南出现扣留环保督查组的恶性事件就不值得奇怪了。
 
  企业敢把环保督查组执法人员扣留,至少说明这个企业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当地环保执法人员,从来没有巡查过,不知道环保执法人员姓甚名谁;二是,也不排除当地环保执法人员涉嫌保护该企业。这就是他们敢扣留督查组执法人员的原因。
 
  笔者认为,山东绿杰所在地的环保局应该站出来说说,他们日常巡查过程中是否去过这家企业,是否发现过这次督查组发现的企业污染问题。
 
  济南市委、市政府将这一事件定性为恶性事件,并且及时进行了处置。这很好。如果媒体或者群众举报污染企业受到被举报企业人员的威胁,政府也能这样连夜召开会议进行处置,那就好了。
 
  这个事件已经平息,为避免再次出现这种恶性事件还需环保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王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