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具体规定,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8月29日《新华网》)
古人云:“治国即治吏,治贪先治官”, 吏治松弛是最大的危险,用人腐败是最大的隐患。要建立干部清正、政府清廉的政治环境,必须要严防干部违规提拔,干部“带病提拔”就是典型之一。中央为及时有效的遏制干部“带病提拔”现象再次发生,及时出台《意见》,马上引起广大网友的一阵热议,这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件利国利民的上大好事,无不点赞称好。
干部被“带病提拔”从表面上看来是对“带病干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的一种肯定,是让他们能够继续在更高更重要的位置发光发热,造福百姓,但深究根源我们不难发现,干部“带病提拔”本身就不科学。干部“带病”原因究竟是什么?是真正因为工作繁忙不爱惜身体,引起身体抱恙,还是因为其政治上不坚定,思想上不清醒、作风上不纯洁,经济上不清楚等等,答案需要我们相关部门进一步验证。
为了有效防止干部被“带病提拔”,中央拿利剑出狠招,从“快、准、狠”三方面三管齐下。一是“快”。针对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进行了巡视,针对巡视中发现违规提拔干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通报和实施意见,让“带病提拔”干部无处遁形。二是“准”。 为深入了解被提拔的干部,要深化日常了解,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注重分析研判,准确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让“带病提拔” 干部知难而退。三是“狠”。发挥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对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执意提拔,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让让“带病提拔” 干部无机可乘。
真正的“健康”领导是要做到权为名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让“带病”领导能及早迷途知返,给真正“健康”领导一片属于自己的晴空。(作者:四川省什邡市水务局 夏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