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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清退包括哪些情形?有没有特殊情况?
- 个人账户清退包括哪些情形?有没有特殊情况? 个人账户清退包括以下情形: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时,发现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存在重复缴费的。2.实施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归集时,发现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存在重复缴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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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还有这些工伤预防权利?
- 什么!还有这些工伤预防权利? 职工可享受的工伤预防权利有: (1)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2)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及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 (3)有权获得保障自身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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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情形有哪些?
- 近年来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过程中,各地的招聘公告均提到了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情形的岗位。出现哪些应回避的情形不得应聘,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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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范围有哪些?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范围有哪些?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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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时长能随意定吗?
- 试用期的时长有规定,不是想定多久就多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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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5中情形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有5种情形,劳动者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三、用人单位初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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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如果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完全恢复,无须工伤保险制度提供保障,就应当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拒不接受劳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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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几个知识点!
-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几个知识点 (1)边领取失业保险金,边打零工,待遇会不会停发?关于如何判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的标准问题,国家有专门规定: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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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先锋派作家——王新
- 原标题:访谈在线/近访先锋派作家王新 在多年为各行各业执笔服务创作中,他有着先锋派作家的美誉,他的文笔以逻辑清晰,富有内涵而见长,多年的执笔生涯中成就了诸多企业或有需求的人士,他为身处迷茫发展阶段的企业家执过笔、他为企业品牌锻造提升执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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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伤害险”的保障水平一样吗?
- 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伤害险的保障水平一样吗? 解答:不一样。 工伤保险: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法规规定范围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均可获得补偿,并没有设置补偿限额,可以确保工伤(亡)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遗属)经济补偿,避免因不幸工伤而陷入生活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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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理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理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现行正常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性职工工人岗位50周岁,女性职工管理(技术)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对于有一些从事高危工作的,或者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还有特殊的退休年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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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呢?
- 哪些情况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呢? 有以下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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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后找到了工作,试用期期间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 失业后找到了工作,试用期期间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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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见义勇为受伤认定工伤需准备哪些材料?
- 因见义勇为受伤认定工伤需准备哪些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项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见义勇为视同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和《工伤认定办法》有关规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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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伤保险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工伤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 参加工伤保险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工伤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在新就业地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没有个人账户,且待遇享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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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断缴,待遇清零吗?
- 养老保险断缴,待遇清零吗? 问:养老保险断缴,待遇清零吗? 答:养老保险出现断缴,参保记录不会清零!社保经办机构会保留您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全部参保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也会连续计算利息,已缴的养老保险费不会白缴。 若累计缴费满15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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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没缴够年限,能一次性补缴?
- 能否补缴,分情况! 如果您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够15年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这种情况包含一个分界点 ,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经参保缴费的若延长缴费5年后还不够年限,可一次性缴费到满15年;在《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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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探亲假相关知识问答
-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1.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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