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杜亚南)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该纠纷至今已经二十余年,原告多年讨要未果,矛盾之深可想而知,该案件诉至法院,在调解员耐心细致沟通化解之下,双方当事人成功和解,原告申请撤诉,被告当场给付工资款,案结事了。
案情回顾:
2004年申请人郝某在被申请人杨某经营的糠醛厂做更夫,因工厂经营不善杨某只支付了部分工资,直到2013年11月,经计算杨某尚拖欠郝某工资3万元。郝某多次催要,但杨某一直以多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郝某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及时分析案情,多次约见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存在较大的矛盾争议,调解员有针对性地对杨某做调解工作。数次的一对一调解渐渐化解了杨某内心的矛盾,调解员通过摆事实,讲证据使得杨某知道了如果不能主动接受调解化解矛盾,将要面临的诉讼风险,以及后续案件被执行的风险。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释法,杨某明确知道了诉讼案件将要对其产生的不利后果,将拖欠的工资款当场给付。调解员成功将长达二十余年的劳务纠纷案件当场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该案件时间跨度长,双方矛盾深,但是调解员通过不懈的努力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多次有针对性地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成功化解矛盾,获得了当事人双方一致认可与好评。化解纠纷矛盾,法院诉前调解一直在路上。(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