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子钱”是亲朋好友向新人赠送“喜钱”,表达了对新人的美好祝福之情。但是,当夫妻离婚时,这些“份子钱”该如何划分?
基本案情
2020年年初,周某与段某登记结婚。2020年5月举办婚礼,双方收到亲朋好友的礼金共计12万。婚礼结束后,夫妻将钱存在了段某名下。婚后,周某与段某多次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周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并分割12万的礼金。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并未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该笔存款为夫妻双方婚后取得,原则上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均认可12万元是亲朋好友给付的礼金,但对礼金的归属有争议。按照我国习俗,礼金也称“份子钱”,是表示对结婚男女双方的祝福,除非给付者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否则不管是哪一方亲友给付的礼金,均应视为对男女双方的赠与,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段某虽主张该笔存款均是男方亲朋好友的随礼,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故对其主张12万元是其个人财产,不应当进行分割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周某陈述礼金大部分来源于男方亲友,鉴于礼尚往来传统,男方可能涉及到以后回礼的需要,根据公平原则以及财产的来源情况,法院认为由原告周某分得30%,段某分得70%为宜。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官提醒
婚姻需珍惜,离婚需谨慎。夫妻间确已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的,也应谨慎离婚,妥善处理好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作者: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