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董雯)夏天到了,天气炎热,人的心情容易浮躁,遇事也会容易变得冲动不理性,一不小心就会产生纠纷,“你瞅啥!?”“瞅你咋滴!”眼看一场战争就要爆发,但是俗话说“冲动是恶魔!”,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算算打架的成本有多高?
打架如果构成轻伤以上伤情,则属于刑事案件,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此小编只说说,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如何民事赔偿的问题。
近日,东昌区人民法院江东法庭受理的一起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双方就是在购买房屋时发生口角,进而互相厮打,致使原告受伤住院治疗。公安机关对双方都进行了行政处罚,后因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诉至法院。经过审理,双方争议较大,未能达成调解,最后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原、被告双方在发生纠纷时没有冷静、妥善处理,致使原告受伤,双方均存在过错,故对于原告的合理损失,由被告承担50%赔偿责任,由原告自行负担50%,最后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共计5000余元。判决作出后,被告自动履行了赔付义务。
起因就是一点小事,由于双方的不冷静,最后都付出了代价,得不偿失。
下面小编就细说一下,打架的成本:
一、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立案之前,一般都会经过公安机关的处理,往往会对侵权人进行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或罚款。
二、法院判令赔付的具体项目:
1、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发票为准。
2、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每日100.00元。
3、护理费:住院期间二级护理每日161.93元。
4、误工费:住院期间及出院后休息期间,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居民服务业标准为3522.08元/月。
5、交通费:入院、出院产生的必要的交通费用。
上述费用算一算,不是小数目,所以小编奉劝大家,遇事要冷静,凡事退一步海阔天空,以和为贵!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