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登《面难以拒绝的饭局》,表示:八项规定实施6年多了,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突出问题已得到有效遏制,广大党员干部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明显增强。但现实中,党员干部常会面临一些复杂情况,并因抹不开面、难以拒绝而被拖入“雷区”。从本期起,我们开设开设“纠‘四风’疑难问题面对面”专栏,就党员干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四风”难题,请专家支招、请执纪者“排雷”。
难题之一 叙旧饭局遇上管理服务对象怎么办?
杨某是某市法院法官。一次他去某单位办事,正巧碰到大学同学陈律师,陈律师热情邀请晚上一起吃大闸蟹。作为老朋友、老同学,杨某难以拒绝,到了饭店他发现,自己即将审理的一桩案件当事人赵某也在场,而请客的正是赵某……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蒋来用:聚餐交际是人们联络感情的常用方式,但对党员干部来讲,参加聚会“和谁吃”很重要,稍有不慎就有被围猎的风险,一定要提前留心问清楚。如果到了现场发现有管理服务对象,要找理由及时离开,对于请托事项,更是要果断拒绝。
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判断“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标准,不是以党员干部主观意愿和想法为依据,凡是职权客观上可能影响对方政治、经济等方面利益的,即可能违规;也不是以宴请实际付款人与党员干部的关系为依据,只要参与人同党员干部之间具有管理和服务关系,特别是参与人属当前承办事务的当事人,即可能违规。此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党员干部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
难题之二 朋友聚会安排在会所怎么办?
某机关副处长张某一日接到电话,一位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从外地赶来,邀约一起见面吃个饭。下班后张某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前往,到了后发现是一家私人会所……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李斌雄: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容易助长不良风气,还会滋生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问题,严重影响党风政风,带坏社会风气。党员干部参加聚会应主动了解“在哪吃”,如果提前知道聚餐地点是私人会所,建议说明当前有关规定和纪律,找一家普通餐厅。如果到了之后才发现是私人会所,建议请朋友出来见面,简单寒暄及时离开,莫做逗留。
江西省南昌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党中央对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加大整治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注意识别私人会所,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主为了方便党员领导干部规避党规党纪,不断变换私人会所的名称和外在形式,由此出现了变相的、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接待场所,党员领导干部出入此类场所吃喝聚会,同样会被认定为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难题之三 被请进了企业内部食堂怎么办?
某领导干部刘某与某民营企业董事长陈某是从小一块长大的老朋友。一次陈某请刘某一起吃饭,而吃饭的地点是陈某公司仅供公司高层领导招待客人使用的内部食堂……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党员干部和私营企业主既不能勾肩搭背,也不要背靠背。要仔细辨别企业内部食堂的性质,如果吃饭场所过于高档豪华且只用于接待领导干部,应主动拒绝或者提出到普通食堂吃饭,同时还要注意的是,如果私营企业主属于管理服务对象,不管在哪吃、吃什么,都会碰红线。
山东省青岛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单位食堂本身虽具有不向公众开放、只对特定人(单位员工)开放的特性,但不会简单认定为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实践中往往要具体分析、综合判断。但无论怎样,党员领导干部与私营企业主都应始终做到关系清白纯洁,不能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二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中国纪检监察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