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峻楠)执行,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终本不是终点,更不是免责。面对被执行人试图通过他人账户转移资金、规避执行的行为,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依托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机制,持续深挖财产线索,努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
案情回顾
王某雇佣老李从事装卸工作,老李在作业中受伤致残。法院判决王某赔偿老李十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赔偿,老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网络查控和线下查找,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两年间,老李家庭生活困难,对执行工作存在质疑。后该案被纳入交叉提级执行范围,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重新梳理线索,多方调查王某资金往来情况,发现王某曾利用他人账户转移资金。法官依法传唤王某,出示资金流水等证据,并释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王某迫于法律威慑,与老李达成履行协议,赔偿款全部到位,案件成功化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法官提醒
终本不是案件了结,而是暂时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终本之后,法院仍会定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络查控;申请执行人一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收入线索,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部分被执行人误认为终本之后债务就不用偿还,借机转移资金。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是破解地方查找财产难题的重要机制。法院会持续深挖财产线索,切实维护涉人身损害这类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