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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莒镇司法所:多措并举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风珍 张洪山)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是我国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人民调解组织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构成人民群众间和谐社会环境的重要方式、途径。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从“点、线、面、体、实”五个方面打造人民调解工作新“亮点”,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一是深耕基层抓住“点”。整合村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多方力量,聚焦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解决在小”目标,按照“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着力做到“排查全覆盖、纠纷全介入、小矛盾化解不出村”。提升各级调解组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真正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二是畅通智慧用好“线”。依托山东省人民调解智慧化调解平台,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广泛搜集、精准研判、及时预警、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机制。把人民调解融入“大调解”工作机制中去,拓展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功能。紧密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努力使绝大多数案件都能得到及时公正处理。调解员通过入户走访,对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对于因土地拆迁、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纠纷,进行重点排查和防范,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对发现的纠纷和隐患,在第一时间稳控化解,实现排查全覆盖。莒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每个村委会,对调解员情况进行重新梳理,有解聘有增加。各村调解员通过手机关注“禹城司法局”公众号,学习法律知识,提升调解技能,今年以来,莒镇司法所共培训“法治带头人”78人,“法律明白人”234人,实现了全覆盖。调整成立了78个行政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选拔人民调解员234名,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3个,对本村多发性、常发性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提前预防,防患于未然。
 
  三是拓展调解工作“面”。纵向上细化明晰25个行政村调委会职能,横向上明确多个参与协作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积极动员第三方参与化“堵”为“疏”,多元化解。坚持行政复议“线上+线下”受理,行政争议疏解工作重点在起诉率、败诉率、调解率和听证率上下功夫,做到“应调尽调”,推动案件实质性化解。
 
  四是打造多元联合“体”。加强“警调联动”,与莒镇派出所协同调解,通过随警调解、现场调解、坐班调解,对民事纠纷、轻微治安案件进行就地化解。深化“诉调联动”,与新天人民法院非诉中心密切配合、无缝衔接,切实做好重大纠纷的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
 
  五是下沉调解工作“实”。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工作法,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扎实推进全镇社会治理现代化,变群众上访为人民调解员下沉走访,深入基层排查化解纠纷、处理问题,将各自联系的单位、部门的矛盾或问题“打包”,工作准备“拎包即走”,事不解决“背包不放”,疑难问题“打包会诊”,调处结果“放包见效”,切实提升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及弱势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群众足不出户解决难题。(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