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全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第八个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教育,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山东省费县检察院多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引进来,凝聚合力,联合团县委、社工组
织开展社区青少年“沉浸式”宪法教育
12月1日,费县检察院联合团县委、临沂市三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费县东周社区40余名青少年开展宪法教育活动。
活动中,宣讲团成员何怡霏以动画故事为主线,给社区青少年上了一堂《宪法就在你我身边》的法治教育课,带领学生们参观了“暖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青少年维权岗,介绍未成年人“六大保护”的内容,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界定,以及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使他们对宪法和法律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在学习生活中更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走出去,视频直播,法治副校长为全镇7000余名小学生上法治课
12月4日,费县检察院暖阳宣讲团受邀到费县探沂镇中心小学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讲团成员、探沂镇三南尹小学法治副校长张海燕结合今年宪法宣传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着重解读宪法“国家根本法”的定位,引导同学们学习宪法知识;根据学校的定制需求,结合鲜活的检察办案实例,呼吁同学们要防微杜渐,杜绝不良行为,向校园暴力说不。
探沂镇中心小学下辖12所联小的7000余名师生通过直播形式同步参加学习。
进校园,普法宣传,志愿者到青岛理工
大学(临沂校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12月4日,费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杨锋带领党员志愿者到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解答法律问题等方式,向过往的师生讲解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等法律知识,引导他们增强法律意识,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下一步,费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担负起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的检察责任,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山东省费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