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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检察院:以检察之力守护黄河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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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黄河宁,天下平。近年来,山东德州检察机关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立足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坚持一体履职、全面发力、协同办案、多元修复工作思路,持续推动黄河流域(德州段)生态保护,以检察之力守护黄河安澜。

  “益齐河杉”尽染河清海晏

  齐河县作为德州市唯一沿黄县,拥有63.4公里的生态廊道,万亩林海、黄河湿地等生态资源构建起省会济南北部重要的生态屏障。因而黄河(德州段)生态保护的关键在齐河、重点在齐河。

  近年来,齐河县检察院依托黄河生态检察室,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与人大建立“人大代表+检察官+N”协同治理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建立生态环境异地修复、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机制,与黄河生态法庭一体化打造,采用惩戒预防同步跟进的“三查一跟进”工作法,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力,用心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益齐河杉”工作品牌,让法治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

  “我们从打造‘益齐河杉’品牌入手,构建公益诉讼+生态检察、生态法庭+多方行政机关的‘一体两翼多方’工作模式,建立‘公益诉讼+12345’云平台,完善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牵头法院、河务局等21家部门会签协作配合工作机制15项,实现线索信息自动提取和推送。”齐河县检察院检察长曹晓梅介绍。

  今年3月,该院办理了一起黄河流域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私挖渗坑的方式处理盐酸、强碱除锈化学废料。该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在依法接受刑事判决的同时,全力做好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为确保生态环境修复方案科学合理并取得实际修复效果,办案检察官在涉案社区多次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针对案发村庄村民、附近群众高度关注的污染物化学性质及是否污染水源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同时就评估结果和后续修复方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让我们心里的石头落了地,既了解了具体的污染情况,又能为科学制定修复方案建言献策,相信我们村被破坏的环境能够很快得到修复。”听证会后,村民刘某高兴地对办案检察官说。

  生态保护坚持“同题答卷”

  日前,齐河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黄河大堤一处堤坡被村民开垦,种植了农作物,严重影响了黄河行洪安全。办案检察官立即启动监督程序,由于案件涉及生态修复等专业性问题,办案检察官邀请水务、农业、环保等领域专家,一起论证破坏河堤、毁林开垦行为对水土流失、生态破坏的损害程度,并共同制定了生态防护林及草坪补植方案。最终,检察机关在惩罚犯罪的同时,确保被破坏的堤坡得以恢复。

  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绝非检察机关一家能够做到并且做好。

  对此,德州市检察院一方面争取省检察院和市委支持,建立集宣传、教育、警示、修复、惩戒“五位一体”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基地;另一方面,与法院、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协作,明确各单位职能定位,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同调查取证、专项治理及联合督促修复等工作机制,形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上下一体、协同配合、“同题共答”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德州检察机关同水利、河务等行政机关开展巡河活动20次、普法宣传15次,办理涉黄河流域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8件,向行政机关制发19件检察建议,清理河道31.2公里,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200余吨。

  “异地修复”破解工作困局

  杨柳依依,清风徐徐;蝉鸣声声,秋虫低语;水草丰茂,野鸭嬉戏……这是齐河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基地当下的美景。

  “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基地可开展异地修复、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工作。”曹晓梅说,“我们办理的破坏环境案件,在案发地无法开展环境修复工作时,可到该基地开展替代性修复,有效破解了环境破坏后受客观环境影响无法进行修复工作的困局。”

  2023年,齐河县检察院办理的高某、张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中,犯罪嫌疑人在黄河沿岸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废机油,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针对部分污染地块因拆迁无法原位修复,办案检察官提出异地修复方案,得到法院支持,犯罪嫌疑人通过补植复绿的方式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基地开展替代性修复。

  2022年以来,德州检察机关办理的22起公益诉讼案件和8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在该基地开展修复工作,补植复绿200余亩、放流鱼苗10万尾、修复资金180余万元。

  “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持续在‘四大检察’中融合发力,让法治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德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许勍说。

  作者: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