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感谢检察官用心办案,让我们达成和解,我也彻底放下心结了,现在就撤回监督申请……”
5月29日,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从江县人民检察院两级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一体化联动,成功促成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至此,困扰双方当事人多年的民事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蒋某系徐某朋友,2021年10月25日两人共赴朋友新店开业。期间,蒋某用手摸着正在打麻将的徐某头部,徐某气急之下随手将麻将砸向蒋某头部随即流血。此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无果,2022年1月蒋某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徐某赔偿医疗费、务工费等费用共计25578.86元,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均支持了蒋某的部分诉讼请求,蒋某仍不服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在办理案件中,州县两级承办检察官通过调取法院诉讼卷宗,全面核实案件证据材料,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诉辩,对案情进行详细梳理,聚焦争议焦点进行分析研判。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法院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蒋某认为两人是朋友,摸一下头就被砸伤,“面子”上过不去;而徐某认为是蒋某过错在先其并无错且蒋某狮子大开口根本不顾朋友情份。为此,双方矛盾不断升级,导致朋友间情份完全决裂。考虑到双方均不差钱,仅是面子问题,承办检察官从法理方面首先明确和肯定法院的正确裁判,而从情理方面多次分别与双方面对面地进行沟通劝导并要求双方换位思考。同时,承办检察官也邀请双方当事人的朋友作思想工作,经过多次释法说理,双方也慢慢打开心结,徐某除按照法院判决的赔偿数额向蒋某进行全额赔偿外,自愿额外补偿蒋某1088元红包以表修复朋友情份的诚意。蒋某接受该方案并于5月29日收到徐某的赔偿款以及红包,至此,双方历时近三年的纠纷得已圆满化解。(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