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蕾)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看到了发财的机会。当作废品处理的的几粒药片竟在网上被高价收购,公司职工冯某打起了网上卖药的主意。明知故“贩”最终难逃法律制裁,日前,经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案件缘起:三次贩卖药品
冯某自加入公司起,一直从事药品分装等相关工作。
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是一种镇静催眠药,属于精神类药品,如超出处方范围过量服用,容易产生与毒品相似的人身伤害性和精神依赖性。偶然一天,冯某在网上看到收购该药品的消息,于是想起自己经手分装的正是这批药品,在与买家取得联系后,冯某利用工作便利,将公司应作废品处理的“思诺思”药品私自带出,通过快递发货、微信收款的方式完成了第一单交易。
在尝到甜头后,冯某很快又与两名买家达成了交易。三次药品买卖共销售合计26片“思诺思”,非法获利900元。同年10月,公安人员发现冯某的犯罪线索并将其抓获。
宽严相济:准确适用法律
由于该案系济南市槐荫区首例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槐荫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介入该案。
“当时他们说是睡眠质量不好,听说这个药管用,就买一些试试,我就相信了”冯某懊悔的说,“我以为在网上卖点药不会有啥问题,怎么就算贩毒了呢。”他的这句话给承办检察官留下了深刻印象。治病救人的药品如何变成害人致命的毒品?经调阅卷宗及相关证据材料,针对是否认定毒品犯罪这一问题,检察官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
根据冯某与三名买家的聊天记录显示,购买者有的称是准备用于迷奸同性,有的自称是准备用于改善睡眠,显示的用途不是作为毒品吸食,但办案检察官表示“冯某在无法确定购药者用于医疗等合法用途的情况下仍贩卖‘思诺思’,放任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脱离监管,面临被滥用、被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风险,严重危害公共健康。冯某的行为已构成毒品犯罪。”近年来,随着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加大,吸毒人员和贩毒分子获取传统毒品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不法分子便将目光盯上了一些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造成这类精神药品流入并危害社会。
日前,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冯某积极退赃、缴纳罚金,真心认罪悔过,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建议:助推溯源治理
“案子办完了,公司管理上暴露的问题不能不管”。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该公司管理上存在明显漏洞,对多余出的药品作废品处理,既是一种资源浪费,随便丢弃还会危害环境,也给实施毒品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经多次电话沟通后,区检察院及时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从药品配送环节合理使用药品、建立废弃药品专行人回收管理和集中统一处置机制、建立严格的药品领用分发登记制度、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等四个方面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公司及时进行了整改。据悉,目前该公司制定了《管制药品报废管理规定》等制度,实行严格的药品领用分发回收登记,强化职工警示教育,增强了职工遵纪守法意识。(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