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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弱势群体“撑腰”山东德州德城区检察院推行“支持起诉+N”机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2022年以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构建“支持起诉+N”机制,多途径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提高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
  
  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审判程序监督
  
  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太不容易了,多亏了检察院的同志们,让我有地说理。”农民工崔某激动地说道,拉扯17年之久的房屋合同纠纷,在德城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下,终于于近日开庭审理。
  
  2005年,崔某与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书,如约支付了购房款,刘某却将房屋卖给第三人,致使崔某被驱赶无法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及所有权,由于崔某维权意识薄弱,十几年间,崔某与刘某的合同纠纷并未化解,崔某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不能让老实人受欺负,我们要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德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崔某房屋合同纠纷后,召集小组成员开会时说道,因崔某经济基础较差、维权意识薄弱,德城区人民检察院为其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帮助,2022年,崔某针对与刘某的房屋合同纠纷,向德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在德城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以及积极履行法律程序监督职能的助力下,崔某与刘某的房屋合同纠纷案件立案,于近日开庭审理。
  
  支持起诉+司法救助
  
  起诉后仅7天,拖欠一年多的子女抚养费收到了
  
  2020年刘某与前夫协议离婚,刘某独自抚养一儿一女,双方约定前夫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3000元。但前夫自2020年11月支付600元后,再未支付过抚养费。无奈之下,刘某的两个子女向德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承办检察官经调查了解到,刘某离婚后独自赡养父母、抚养两个孩子,每月需要偿还住房贷款、支付儿子幼儿园入托费及女儿学杂费、父母医药费等费用,经济上入不敷出,且前夫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抚养义务。
  
  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支持起诉,并依法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指派一名律师,为刘某的两个子女提供帮助。起诉后仅7天,她和孩子们就拿到了前夫拖欠了一年多的子女抚养费。
  
  因考虑到刘某实际情况,检察院决定给予刘某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并对刘某进行了一揽子救助帮扶,为其申请了专职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梦启航”未成年人保护团队对其子女进行心理疏导,修复其因为父母离婚造成的心灵创伤,并定期跟踪进行心理辅导和情绪安抚。
  
  德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该案为切入点,与德城区司法局、德城区妇联会签了《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将国家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就业培训、技能提升、志愿服务等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通过深层次的“造血式救助”,增强困境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
  
  近两年来,德城区共受理各类支持起诉案件80件(218人次),多起案件在检察环节促成诉前、庭前和解,1件案件被最高检典型案件、1份规范性文件被最高检收录推广。
  
  下一步,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巩固“支持起诉+N”机制成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支持起诉工作,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