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检察院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家庭网络教育服务平台,创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增强家庭教育工作活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涉案未成年人再次违法犯罪。他们用爱与责任照亮了孩子们前行的道路,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共性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强化诉源治理,非常值得肯定。”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王新杰听取潍坊市坊子区检察院工作汇报后说。
少年迷途知返
2020年12月,17岁的刘某明知陈某(另案处理)收购银行卡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活动,仍将其名下两套银行卡、手机卡、U盾等出售,获利人民币2000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2021年11月,刘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移送潍坊市坊子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发现,刘某作案动机单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随后,检察官对刘某进行了细致的社会调查,发现其家庭情况非常特殊。刘母早年从云南远嫁到潍坊,在刘某年幼时离家出走。刘某自小随父亲刘某刚及姐姐共同生活。刘某刚因工作较忙,无暇照顾管教刘某,缺乏关爱的刘某走上了犯罪道路。
鉴于刘某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潍坊市坊子区检察院经不公开听证,对刘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针对刘某刚家庭教育失当、监护不力、疏于管教等问题,该院制发《督促监护令》,并从该院未检部门、区妇联、关工委各抽调一名家庭教育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小组,针对刘某的犯罪起因,精心选择家庭教育内容,量身设计个性化教育指导方案,并组建家庭教育微信群,通过微信即时提供亲情陪伴、心理疏导、学业辅导服务,讲授家庭教育新方法,分享家庭教育新理念等。三个月后,通过悉心的家庭教育指导和日常走访关爱,刘某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与父亲的关系也得到极大改善,家庭氛围日渐融洽。
精准家教指导
在潍坊市坊子区检察院,像刘某这样精准实施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已是常态。据了解,潍坊市坊子区检察院协调区财政,联合妇联、关工委、志愿者协会等部门机构,培养发展了一支由30余名志愿者组成的“未爱”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聘请专家讲解家庭教育知识,组织服务队人员学习家庭教育相关课程,加强对“未爱”服务队人员培训,提升服务队家庭教育能力。
该院协调各街道、村(居)民委员会针对每名涉案未成年人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档案,同步建立一个家庭教育微信群。利用妇联系统主管的12个社工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做好定期随访记录。协调妇联、关工委、志愿者协会,每年六月、十二月集中开展两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的关注。截至目前,该院共计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微信群13个,形成立体化的在线教育、咨询和交流平台。该院还协调成立区级网上家长学校,搭建家庭教育信息化平台,设立平台自助点播课程功能,开展点播式服务教育。
通过上述措施,潍坊市坊子区检察院在全区建成一整套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监护考察衔接机制,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强化诉源治理
对办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潍坊市坊子区检察院注重诉源治理。检察官在办理于某涉嫌强奸罪一案时,发现被害人杨某经常吸食电子烟,遂对辖区内的烟草专卖场所进行走访调查,发现未成年人在烟草专卖场所可以随意购买到烟草。
针对烟草经营机构存在未认真履行查验职责的问题,该院依法及时向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对烟草制品商户店铺违规销售电子烟等烟草行为进行全面清查,依法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网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电子烟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
检察官在审查时还发现,于某住宿的宾馆未严格履行住宿登记查验,客观上为于某实施强奸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
对此,该院及时向该宾馆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该宾馆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进一步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接到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对该宾馆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多发的行业、区域,该院会同公安、卫健、教育等部门对宾馆、医院、诊所、学校等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民宿办理未成年人入住登记手续不规范、核实监护人信息不到位、从业人员对强制报告规定不了解、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促进全区强制报告主体的经营和管理,全面提升了全区强制报告工作落实效果。
来源:《检察日报》第10081期第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