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东营地处黄河入海的三角洲地带,拥有优良的海洋生态环境、丰富的湿地生态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资源。作为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的司法机关,东营检察机关牢记嘱托,胸怀“国之大者”,勇于担当,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奏出“一体化推进”“特色化办案”“多元化修复”“数字化治理”四重奏,为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唱响了主旋律。
构建大格局
一体化推进生态保护
坚持业务一体,发挥检察工作总体优势。坚持“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构建“打击刑事犯罪+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运用预防宣传手段”的办案模式,建立“四大检察”线索同步发现、双向移交、系统办理机制。坚持上下一体,形成守护合力。制定出台《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和黄河口国家公园创建等重点,明确22条具体举措,并将任务细化落实到各县区检察院,在东营市检察院的统一指挥下一体联动、协同办案,最高效发挥职能作用。
特色化办案
助力黄河国家战略在东营深入实施
着力推动湿地生态保护治理。突出污染防治,深度参与东营市“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计划,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06件,提起公益诉讼18件,追索环境损害赔偿6000余万元;突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6件,提起公益诉讼11件,倾力维护生物多样性;突出陆海统筹,立足黄河口国家公园陆海统筹的特点和定位,推动陆源污染物河海共治,加强海洋资源保护。着力守护黄河河道安全。为守护河道安全,持续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督促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12个,拆除违法构筑物1万余平,清理被占河道27公里,修复堤坝7公里。结合东营市黄河文化资源普查工程,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摸排文物与文化遗产领域线索12条,发出检察建议5件。着力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与黄三角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东营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立常态化互动机制,组织开展联学联建、检企对接活动,跟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加大土地资源保护力度,部署开展专项监督,严防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
多元化修复
力求生态保护成果最大化
推进区域内共同治理机制。联合东营市河长制办公室、东营市水务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依法治理河湖新模式促进东营水资源生态保护的意见》,加强黄河下游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湿地生态补水领域司法协助配合。与东营市海警局会签《关于加强检警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强化海洋行政执法、海洋资源公益诉讼协作。推进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与山东区域沿黄市级检察院签署《黄河流域(山东)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与10个市县(区)检察院成立“小清河公益守护检察联盟”,与15个沿黄(渤)海检察机关签署《黄(渤)海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构建跨行政区划办案与属地化检察治理联动机制。推进恢复性司法理念。两级院建成生态修复基地5处,作为履行替代义务的专门场所。针对多起渔民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案件,联合海洋渔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并通过替代性修复方式增殖放流2300多万粒蛤苗,有效修复了海洋环境。
数字化治理
大数据赋能检察公益诉讼
积极构建公益诉讼指挥中心。东营市检察院配备了“远程案件汇报系统”和“远程庭审指挥系统”两大视频系统,研发“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子平台”和“警务指挥平台”两大数据平台,实行统一管理案件线索和流程监控、统一研判监督策略、统一指挥调查取证、统一调配办案力量的“四统一”运行模式,实现全市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指挥、一体化取证、一体化管理”。自主研发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对接政法机关、行政机关、网络舆情、市域治理等各类数据200余万份,实现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对接中科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卫星影像数据,实现对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资源及污染的变化情况实时感知、及时成像、前后对比。打造内部信息互联平台。建成法律监督大数据平台,从外部获取的办案线索,经平台对接可以及时转换为有效的办案数据;平台内部案件中形成的线索,也可以通过智能抓取及时转换为有价值的公益诉讼线索并推送给办案检察官,提升了办案质效。(山东省东营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