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烟台检察院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进乡村、进机关。
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党员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12月5日上午,烟台高新区宣讲团成员、高新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仲梅到南寨村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活动。
活动中,仲梅检察长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为主线,结合高新区区情区况和检察工作实际,围绕大会的主题、主要成果、过去5年的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中国式现代化等方面,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详细解读和深入阐释。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
全体党员干部要秉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首要的政治任务,通过认认真真读原文、扎扎实实悟原理,持续深化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领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作风投入到服务基层群众工作当中。
参加宣讲活动的党员干部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宣讲,进一步增强了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振奋精神,加压奋进,围绕全市、全区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奋力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招远市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全体干警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依法高效履职,近日,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
会上,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璇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自身学习情况,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同时要求全体干警紧紧围绕招远市委和上级院部署要求,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提升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和检察业务水平。
下步,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创新宣讲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持续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