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弘扬社会正气,引领时代风尚,凝聚奋进力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近日,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工委宣传部和新区工委政法委联合组织开展新区“最美政法干警”评选活动,黄岛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王丹、第五检察部焦宗莲、检察业务管理部于红燕三名检察官入选。
王丹
王丹,第一检察部二级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10年来,一直奋战在办案一线,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千余件,先后被评为“区优秀共青团干部”“区优秀青年工作者标兵”“青岛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青岛市公诉标兵”。作为专案组成员办理的黄岛区11.22中石化石油管道爆炸系列案件,获评2015年山东省公诉精品案件。主办新区首例盗挖海砂案,加班加点走访案发现场,经过数十遍推敲,最后锁定“禁采区”这一落脚点。最终,该案成为山东省以非法采矿对盗挖海砂定罪的第一案,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和新华社等10余家权威主流媒体报道。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提前介入“胡大麻烦”、“1201”等涉黑恶专案,向侦查机关提出70余条补充意见,完成几十万字的审查报告。在办案过程中,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最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对8名被告人涉嫌的14笔犯罪事实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所有犯罪事实予以认定。王丹自学考取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参加院法制宣讲团,促成300余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460余起案件刑事和解。
焦宗莲
焦宗莲,现任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该同志政治坚定,业务熟练,开拓创新,积极追求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多次受到区嘉奖,荣立区个人三等功,先后被评为开发区青年岗位能手、山东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司法改革前系公诉骨干,8年审查起诉千余起刑事案件,无一错案,办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司法改革后,该同志从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多次参与部门公益诉讼工作建章立制,制定办案标准化指引。2018年办理青岛市首例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在办理41件基础案件的同时,办理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多次与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系沟通,参与人大环保调研,参与拟制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与人大建立工作联动机制。2020年起负责行政检察工作以来,多次与行政机关、法院沟通协调,挖案源,纠违法,实现了部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23件的量的飞跃。多次与区依法治区委员会沟通协调,促使在2020年7月下发《关于建立完善行政非诉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建立完善行政非诉执行联动机制和行政检察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并协助上级院化解一件最高检挂牌督办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群众办实事。
于红燕
于红燕,现任检察业务管理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该同志心中有大局,眼中有工作,吃苦耐劳,担当尽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认真履行检委会秘书职责,对拟通过检委会研究决定的190余件案件精细研究审查把关,创建疑难刑案研讨中心等工作机制,在全省作典型发言。该同志笃志尚学、敢于创新,参与报送的3件案件评为省市级典型案例或优秀案例,主持或参与立项省级以上课题十余项,出版法学合著、法学类教材各一本,发表理论文章15篇,13篇调研成果获奖,总结打造了10余项工作亮点,获评新区特色创新奖、优秀成果奖4项,全市亮点评选一等奖2项,全省创新成果二三等奖3项,总结提炼的12项做法被最高检、省院推广,3项工作被省市院检察长批示,人民日报等报道。该同志在区检察院争创全国群众最满意基层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等重大任务中,主动请缨,勇挑重担,优质高效完成事迹申报、专题汇报等工作,四次获区委嘉奖并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获评新区首届优秀青年、青岛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山东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山东省青岛市黄岛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