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司法救助工作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告知、移送、受理、审查、走访、审批、发放、回访”八步走的工作方法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发挥司法救助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助推乡村振兴,用真心传递党的关怀和检察温情,立足检察职能“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与执法公信力。
持续深化“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工作理念,主动走访核查申请人家庭状况,打通司法救助的“最后一公里”,延伸救助渠道,拓展救助路径,丰富救助内涵,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做到司法救助案件“一案一档”,时刻记录了解救助申请人的情况,为下一步实施帮扶措施提供依据。
今年以来,两级院控申部门共入户核查当事人家庭状况146次,其中,市院在办理郭某某未成年司法救助一案时,发现其为孤儿,便将救助资金通过村委会监管的方式分批发放,检察机关定期回访,确保了救助金真正用于救助对象的学习和生活。
同时将司法救助与公开听证相结合,在征得救助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将举办公开听证作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常态化机制,不仅邀请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律师、人民监督员等参加,还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居等普通群众参加,是否符合救助条件、救助金额是否适当均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提升司法救助案件公信力。
今年以来,两级院控申部门共举办司法救助公开听证69起。其中,市检察院在救助申请人邵某某所在的村委会举办了公开听证,邀请该村村民作为听证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程某某开展的简易听证会,既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又为其找到了打赢工伤官司的新路径,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该案被检察日报刊发后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枣庄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40件,发放救助金118.2万元,救助未成年、残疾人等因案致贫的特殊群体65人(次)。回访跟踪了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救助的112名救助对象,跟踪了解了家庭近况,并从就业、入学、心理疏导、医疗保障等方面完善了下一步的帮扶措施,经回访后又跟进帮扶救助对象26名。对采取“委托代管、使用监管、分批发放”等方式发放救助金的未成年等7名特殊救助对象进行了回访,确保了救助金用于救助对象的生活等需求,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山东省枣庄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