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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薛城区检察院: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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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2021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各项任务目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力推进建章立制,先后出台各类制度规范48项,确保各项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推动检察工作始终在全市走在前列。
 
  制度引领
  筑牢规范司法思想根基
 
  一是制定《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检察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专班,细化措施,责任到人,规定时限及验收标准,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督导到位;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台账(清理整治)》、《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台账(五项建设)》,科室主动认领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协作配合,保证了任务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出台《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年度计划》《学习督导制度》等。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推动政治理论学习走深走实,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先后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春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专题读书班”、铁道游击队精神“大讨论”和奚仲法学社10周年庆典暨顽瘴痼疾整治“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通过思想碰撞,不断更新干警司法理念,提升政治站位,为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三是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政治建设,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既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更注重案件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控告申诉部门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出台《关于合作开展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努力做到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应救尽救”,年内已对10起案件的14名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6万元。
 
  制度管控
  夯实规范司法责任根基
 
  一是推动办案场所规范化。针对实践中办公和办案不分,特别是办案区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出台《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要求所有在院内开展的办案活动一律在办案区进行,明确办案、法警、技术等部门各自在办案区的职责程序,做到职责具体、程序规范、责任明晰;在案管大厅内设置律师接待室、询问室(会见室),分别用于律师会见、证据复核、当事人会见等,在办公楼一楼办案区设置讯问(询问)室,用于对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和证人询问,实现了办公与办案活动的场所分离,有效预防、减少了办案安全和廉政风险。
 
  二是推动司法说理规范化。结合我院实际,摸排影响执法司法规范化的多发性、顽固性、典型性问题,确定“退回补充侦查提纲意见不充分”“法律文书说理不充分”及“检察建议制发不规范”等重点问题,分别建立问题台账,结合教育整顿进行专项整改,制定出台《关于规范逮捕工作中社会危险性条件认定、双向说理的意见》《关于严格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制作规范的通知》,降低了案件比,提升了办案质效;针对不逮捕、不起诉、不监督等法律文书说理不充分的问题,出台《强化司法办案说理的意见》,把办案过程、认定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理由等充分展示给当事人,做到释法说理充分;针对检察建议制发不规范问题,出台《检察建议工作实施办法》,通过统一管理、强化审核、充分说理、加强监督等四项措施,确保检察建议制发的规范化、精准化。
 
  三是推动专项法律监督规范化。与区法院和辖区三家公安分局密切配合,开展“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压案不查专项整治”和“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制定《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的围绕司法实践中“不批准逮捕、退回补充侦查、另案处理”等不规范情形与公安机关开展大数据比对核查,共同对其中未做犯罪处理的犯罪嫌疑人案件进行复查核查;围绕“超审限、执行到期未转执行”等案件与法院开展大数据比对核查,共同开展专项检查,集中处理案件77件,其中39件积存“挂案”被建议作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或恢复审理处理。
 
  制度保障
  创新规范司法方式方法
 
  一是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指挥棒”作用。成立院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及《实施办法》,今年共对496件案件开展评查,建立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台账,对不捕、不诉、撤回起诉等重点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将评查结果进行公示,评查出瑕疵问题3类29条,及时通报给承办人,督促整改,并责成写出整改报告,起到评查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二是发挥案件比、结案率“风向标”作用。通过强化理念引领、诉前主导、过程控制、综合施策,有效降低刑事案件“案件比”,今年以来,我院刑事案件“案件比”从2020年底的1:1.61降至1:1.11,更好的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逐案逐人专题研讨案件办理进度,狠抓案件“结案率”,三个月内,将我院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审结率提升至87.85%,整整提升了30个百分点,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助推器”作用。出台《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纳入考评和绩效管理,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解决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召开检察官业绩考评分条线座谈研讨会,逐项逐条进行分析论证,建立科学合理指标体系,实现每月从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三个方面对检察官进行业绩考评并公示,提升办案质效,规范司法行为。
 
  制度监管
  打牢规范司法素能根基
 
  一是聚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出台《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的意见》,先后邀请“全国最美检察官”王勇、时均宇等法律实务专家参加案件研讨或做专题辅导,提升干警业务素能,倡导全院干警树立“求极致”办案理念,自我加压,尽心尽力履职尽责,切实将案件办成精品,去年以来,我院先后有5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全市典型案例,1起案件法律文书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律文书。
 
  二是制定《全员岗位练兵计划》。组织开展多层面的岗位练兵、素能培训等活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举办了“我的案件我来说”案例故事宣讲会、新时代司法办案新理念专题研讨会,邀请互帮互助的滕州市院、峄城区院共同组织了顽瘴痼疾整治实务研讨、案件质量交叉互查、庭审观摩、案例论辩等活动,着力提升干警执法能力和水平,年内,3名干警获市级优秀公诉人、办案能手等荣誉。
 
  三是划出制度“红线”。确保检察权公正高效运行,出台《关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中介接触交往行为的规定》等制度,进一步严格检察人员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办案纪律,教育整顿期间,我院19名干警补报违反“三个规定”情形63条,在全市最高,切实用严的作风纪律促进文明办案、规范办案;出台《关于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等6项制度文件,规范检察人员行为,树牢“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构建和谐检律关系,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不断完善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制度,推广检务公开,逐步形成检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