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郭天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2022年12月21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清水镇郭庄村村民芦某诉县政府、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一案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申延龙作为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重点围绕三个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县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就本案的事实理由、法律适用开展充分论证。在最后陈述阶段,申延龙局长向原告讲述查询案涉不动产地块的主体、范围、具体方式,并以行政争议纠纷实质化解的角度欢迎群众监督行政机关工作。
冠县行政应诉工作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的基础上,重点扩大行政机关正职出庭力度。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赢得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